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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於建)記者獲悉,商務部此前發佈的2012年第58號公告中,5項藥品流通行業標準將於2012年12月1日起實施。這五項藥品流通行業標準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藥品流通行業的首批標準,填補了我國藥品流通行業標準的空白。
在這五項標準中,最引人注目的變化則在於連鎖藥店和藥品流通企業的分級制度。根據2012年的調查統計,我國現在一共有46萬家零售藥店,此次頒佈的《零售藥店經營服務規範》中明確將我國所有的藥店分成了A、AA、AAA三個級別。其中,AAA級最高,A級最低。不同等級藥店的區別主要在於營業面積、經營藥品品規數量、藥品品種覆蓋疾病種類、專業人員配備和藥品供應能力等核心指標。AAA級藥店營業面積不得小於100平方米、經營藥品品規數量不少於3000個、藥品品種覆蓋至少80種常見病、質量負責人爲執業藥師且應具有5年以上的藥品經營工作經歷、保證24小時的藥品供應等。
對於AA級和A級藥店,要求依次降低。值得一提的是,“藥歷”,即執業藥師記載的消費者用藥狀況檔案,作爲國際連鎖藥店的通用規範也首次引入了我國的標準——三個等級的藥店都要求建立有效的消費者藥歷。 J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