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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城管局跨省追責外地公務車“車窗拋物”有了最終結果。記者27日從武漢市城管局獲悉,河南涉事車主雖被免去罰款,但還是主動向武漢市城管局匯款50元,爲不文明“車窗拋物”行爲“買單”。
10月22日,一輛河南省新鄉市鳳泉區某機關單位的公務車,在途經武漢市武昌區一處路段時,坐在後排的乘客隨手向窗外扔菸頭,被武漢市民抓拍,並舉報至武漢市城管局。經甄別,武漢市城管局認定舉報有效,並依照相關規定,於11月16日跨省發出《不文明行爲告知函》。
11月21日,武漢市城管局收到車主所在單位回函,確認被舉報的“豫G”牌號車輛屬公務用車,“車窗拋物”確有其事,並表示歉意。武漢市城管局認爲已達到警示和教育目的,決定免去對涉事車主的處罰。(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