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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我爸爸腦栓塞發作,媽媽叫來120,可急救人員不給抬,後來又打110,來了兩個民警纔抬下樓,最後120還收費150元……”不久前,天津市一名大學生發帖投訴急救中心收費不合理及工作人員態度問題。
11月26日,市衛生局對此明確答復,表示已經介入處理,並要求“市急救中心分管負責同志帶領當事人登門賠禮道歉,並退還因底商高加收的10元抬擔架費。高度重視患者家屬反映的問題,避免類似問題發生。”昨日記者獲悉,事後市急救中心第一時間與患者及家屬取得聯系,並獲得了他們的諒解。
大學生
急救人員拒抬病人
收150元依據何在
10月13日,本市一大學生匿名在網上地方領導留言板發帖稱:“我爸爸腦栓塞突然發作,當時我不在家,媽媽打了120,急救人員來了說不給抬,由於我們要求送去南開中醫一附屬醫院,120還說‘沒200元別想上車’!最後無奈打了110,來了兩個民警和120的兩個急救人員一共四個人抬下去的。最後收費150元,有開票。我表示疑問的是,120作為訓練有素的急救人員,抬病人是自己的工作職責,如果抬不動,或者拒絕急救工作,是否表示他們不能夠勝任這份工作?還有,不知120的計費是根據什麼得出的,希望給我一個滿意的答復。”
多收費用已經退還
登門道歉積極整改
帖子發出後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市衛生局等部門介入調查並於11月26日給出了官方答復。
經查,市急救中心接警任務根據患者病情和需求,分為急救和非急救兩種。非急救任務一般為轉運患者,常規配備一輛救護車、一名駕駛員、一名擔架工,收費標准低於急救任務。
此次按患者家屬要求為非急救任務,將一名偏癱患者由家中運送至中醫一附院,由於病人體重約200斤左右,家住5樓,當時只有一名女家屬在場,駕駛員和擔架工無力將患者抬下樓。最終決定,撥打110請兩名民警協助,將患者抬下樓妥善安置到救護車上。
此次轉運患者路線為自河東區華龍道出發至紅橋區佳欣裡,再到位於鞍山西道的中醫一附院,全程23公裡。按照市物價局有關規定,應收取救護車費90元,實際收取90元;擔架服務費按樓層收取應為50元,工作人員考慮一樓底商較高,超出普通居民住宅樓高度,加收了10元,實際收取60元。合計共收150元。
針對以上情況,市衛生局要求市急救中心舉一反三,認真整改,進一步提高院前急救水平:一是市急救中心分管負責同志帶領當事人登門賠禮道歉,並退還因底商高加收的10元抬擔架費。二是對院前急救人員的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和專業知識、服務意識等方面加強教育培訓,提昇綜合素質。三是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急救任務收費標准和行為,嚴格按標准收費,杜絕隨意性。四是要求市急救中心高度重視患者家屬反映的問題,積極整改,加強管理,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急救中心回應市民三點質疑
質疑1
為什麼不抬病人?
市急救中心的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天患者家人撥打了120要求轉院服務,因為是非急救任務,車內只有駕駛員和擔架工兩人,“當時調度人員已經明確表示兩人無法將體重近200斤的病人抬下5樓,為了安全起見,我們希望對方家屬幫忙。”急救人員到達後發現,患者家裡只有一名女家屬,於是提出請鄰居幫忙,病人家屬稱“找不到”。出於安全考慮,這纔由病人家屬撥打110請民警幫助。在此過程中急救人員並沒有說過“沒200元別想上車”這樣的話。
質疑2
到底該收多少錢?
該負責人表示,按照市物價局有關規定,非急救用車五公裡內收費標准15元,每增加一公裡加收2.5元,應收取救護車費90元;擔架服務費每增加一層收10元,5層是50元,該戶居民家一樓是底商,工作人員認為底商比較高,應算作兩層,加收了10元,實際收取60元。在這個問題上,急救人員將底商當成兩層,加收10元,有不妥,中心已經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
質疑3
為何不多配急救人員?
該負責人表示,對於執行非急救任務的車裡應該配備幾名人員,全國並沒有統一規定,目前本市的標准就是駕駛員和擔架工各一名。可能有市民會說為什麼不多配幾個人?但目前現實的情況是急救人員因為工作時間不固定、工作壓力大等原因,很少有人願意乾,擔架工的招聘更是難上加難。而且大批量的配備人員,成本也會昇高,急救中心還不具備這樣的實力。
該負責人表示,在實際操作中,不排除個別急救人員在對待病患和家屬時態度不夠好,不夠耐心,中心將對人員進一步培訓和教育,完善服務。同時也會積極想辦法,擴充急救資源,為市民提供更好的急救服務。(記者韓愛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