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記者29日從山西省紀委、山西省監察廳證實,山西省國土廳原副巡視員王有明因腐敗問題被查,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近一時期,在網上不斷曝有因“國有煤礦改制”,“山西國土副廳級官員被雙規”的消息。
29日,記者從山西省紀委、山西省監察廳證實,山西省國土廳原副巡視員王有明,因在擔任晉城市國土局局長期間,犯有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等錯誤,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請上級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金和退休待遇;對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前,山西省國土廳原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劉書勇,因山西省襄汾縣“9.8”煤礦尾礦庫潰壩重大責任事故犯有嚴重瀆職錯誤,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請上級批准,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經一審宣判,劉書勇判處有期徒刑5年。
作爲煤炭大省,從2008年開始,山西就開始集中開展煤炭領域反腐敗,上述兩名國土廳高官均因“煤礦”問題被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