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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找一份好工作是很多剛踏入社會的年輕人的夢想,公務員崗位以其良好的工作環境、穩定的收入吸引了大批年輕人報考,無孔不入的騙子於是也盯上了這個“市場”。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以辦理公務員工作爲名詐騙昔日同窗的案件提起公訴。
被告人吳某,女,27歲,無業,曾就讀於天津市某職專,與本案被騙人田某、劉某系同學關係。2010年9月至2012年1月期間,吳某因爲手頭緊,想起田某、劉某一直都幻想花錢“辦”公務員工作。一次聚會中,吳某謊稱自己有個姐夫在某部門當領導,可以不用考試直接將田、劉二人辦到天津市某機關工作。二人考慮到是多年的同學關係,又被吳某編出的謊言衝昏頭腦,便信以爲真,當即分別交給吳某6萬元和9萬元的“辦理費”,並答應事成後另有重謝。其後吳某又多次巧立名目,以幫劉某愛人辦理工作、合夥做生意、交保證金爲名,分多次騙取劉某11萬元,並將所騙得的錢款全部揮霍一空。
田某、劉某在交納高額“辦理費”後,遲遲等不到消息,每次追問時吳某都是一拖再拖。心中漸漸產生疑慮的劉某便來到吳某家中瞭解情況,至此才真相大白。劉某報警後,民警在吳某家中將其抓獲。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以吳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0元。
在此,辦案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依照《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公務員招錄工作具有嚴格的組織、程序要求,切莫心存僥倖,輕易相信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語,以免給騙子可乘之機。(記者王學軍通訊員於秀珺田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