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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薔)深夜在麥當勞內睡覺,自己的手機等財物卻被小偷席捲一空,日前事主何青(化名)將北京麥當勞食品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自己的損失。據事主反映,她當時喝完咖啡後昏睡不醒,手機、錢包被一名男子從手臂下用力拽走,而這名男子是經常出入餐廳的盲流人員。
今年28歲的何小姐來京後,在一所大學進修準備考研。2012年7月14日凌晨,何小姐參加聚會結束,來到工體附近一家24小時營業的麥當勞餐廳。她喝完咖啡後感到睏倦,便將蘋果手機和錢包壓在自己的胳膊肘下,趴在桌上睡覺。沒過多久何小姐醒來,發現自己的蘋果手機以及裝有800元的錢包不翼而飛。事後,何青將北京麥當勞食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賠償原告的損失共計7380元。
事後,何小姐看到了案發當天麥當勞店內的監控錄像。錄像顯示,當天凌晨1點15分至2點期間,有一男子從側面伸手去拽昏睡中的何小姐胳膊下的手機、錢包,連拽了三次,纔將手機和錢包拽到地上,然後撿起離開餐廳。何青告訴記者,她事後做了調查,聽到店員和附近的一名乞丐反映,這名男子是盲流,以前也多次出現在餐廳內,有時還幫着店員打掃桌上剩物。
何小姐認爲麥當勞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顧客在夜間用餐,應該得到安全的保障,如果有盲流人員常在店裏出現,應該有相關提示。”
被告麥當勞的代理人稱,原、被告實屬餐飲服務合同關係,被告不對原告負有保管物品的義務,被告沒有法定義務,亦沒有約定義務爲原告照看其財物。麥當勞在店內張貼了防竊的告知,對消費者予以提醒,已充分完全履行了作爲經營者的安保義務。原告對自己的物品採取放任的態度,其過失是財物被盜的直接原因。
被告稱,員工是否巡查並不是原告受損失發生的原因,此外警示牌的位置、是否安裝不是經營者必須盡到的義務,原告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應該知道對自己的財物要進行妥善保管。因案件還需補充證據,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再審。
記者瞭解到,因爲消費者在就餐時丟失財物,麥當勞等洋快餐店已被多次告上法庭。如2012年3月,張女士以麥當勞存在監控盲區,導致其丟失手機爲由,將麥當勞告上法庭,要求索賠。麥當勞稱案件未破,沒有證據證明張女士在其店裏丟過手機。後張女士被判敗訴。 J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