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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11月28日發佈主題爲“新型城市化背景下的住房保障”的財政政策報告,建議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過40平方米的部分,按評估價格徵收稅率較高的保有環節房產稅。而近日財政部部長謝旭人發表署名文章,對人們普遍關注的房產稅改革方向等問題作出闡釋。種種跡象表明,房產稅改革思路正在日漸明朗。
雖然對於未來徵收房產稅的細節仍有待商榷,但謝旭人的文章明確指出,要統籌推進房地產稅費改革,逐步改變目前房地產開發、流轉、保有環節各類收費和稅收並存的狀況。結合其他方面的稅制改革,對房地產交易環節徵收的有關稅種進行簡併,合理安排稅收負擔。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告訴記者:“謝旭人的這一表態意味着房產稅改革將與整個房地產稅制改革聯繫在一起,進行稅費簡併,合理安排稅收負擔。”白景明介紹,目前,我國房地產領域的稅費高達數十種。例如: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印花稅……等。雖然大部分稅費不直接向購房者徵收,但成本最終都將轉嫁到購房者身上。
房產稅改革的技術條件是否成熟?隨着我國存量房信息系統建設的完善,房屋的面積、類型、產權等各項基礎信息均已完備,且存量房價格評估技術也隨着二手房市場的發展而不斷完善。“我國二手房轉讓已經引入評估機制,交易量逐年增大,個人住房信息已經掌握。”白景明認爲,房地產改革推進的核心是制度設計,其中,房產稅改革是一個長期性的制度建設,應該着眼於長遠,最終目的是實現在房產領域課稅的公平。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張斌也認爲,無論是掌握涉稅信息還是評估技術方面,包括稅務部門和城建部門的準備工作都在加快,可以說徵管技術目前已不是房產稅徵收的最大障礙。
國家信息中心預測部世界經濟研究室副研究員張茉楠認爲,要真正觸及中國房地產市場的核心制度問題,就必須下決心解決土地財政問題,這必然要涉及土地政策、財稅政策、保障政策、金融政策等利益的重新調整和資源的再分配。在這一過程中,深化房產稅改革發揮的稅收調節收入分配作用至關重要。謝旭人指出,要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構建合理完善的房地產稅收制度,有效調節財富分配。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