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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貴州省安監局11月30日通報響水煤礦“11·24”事故(致23人死亡)調查情況。經查,該煤礦存在瓦斯抽採、安全投入不到位,貽誤最佳搶險救援時間等問題。
據貴州省安監局通報,該事故暴露四個問題:一是未按原設計抽放瓦斯,分管領導擅自改爲本煤層邊掘邊抽的抽放措施,瓦斯抽採不到位,消突效果不達標,導致區域防突措施缺失。且1135掘進工作面防突風門以裏未建臨時避險硐室。
二是在礦井瓦斯監測系統傳感器報警之後,誤認爲瓦斯傳感器和監控系統瓦斯故障,未採取果斷措施,貽誤了最佳搶險救援時間。
三是貴州盤南煤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由四家單位參股組建,沒有一家絕對控股,在安全重大問題上不能形成一致意見。
四是作爲最大股東的貴州盤江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改制後安全管理機構職責不明晰,人員配備不足。
事故發生後,貴州省已責令貴州盤江控股投資(集團)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引咎辭職,貴州盤南煤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魯紅專、總經理伍超、總工程師趙慶平撤職,待事故調查結束後再作處理。另外,國務院安委會已對該事故的查處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