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陳浩通訊員杭交宣
11月26日22時許,林某某(男,20歲,浙江理工大學在讀本科學生)駕駛車牌號爲浙J.5339W的小型客車,在下沙文澤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東門口人行橫道處,撞上由西向東騎自行車橫過道路的王某某(男,24歲,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在讀研究生),造成王某某受重傷,目前仍在醫院搶救,尚未脫離生命危險。
事故發生後,公安交警部門迅速開展了現場勘查、調查取證等工作,同時,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對事故發生時的車速、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和是否改裝進行技術鑑定。
11月30日,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所出具的鑑定書顯示:該事故中事故車在人行橫道線內與騎車人發生碰撞時的速度範圍爲:96-103公里/小時。事故車制動系統的制動器所測數據符合國家標準的相關要求;照明和信號系統符合國家標準的相關要求;因事故車前轉向節斷裂並脫落,轉向杆斷裂,轉向系統無法進行性能檢驗。事故車與原廠車參數配置一致,未發現改裝痕跡。
根據目前依法收集的相關證據,結合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結論,林某某駕駛機動車在通過設有限速爲50公里/小時標誌的路段時嚴重超速行駛。
公安交警部門表示,將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依法公正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