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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男子與同事發生矛盾後,發覺該同事很有錢,於是萌生了搶劫同事的想法。男子找來好友,謀劃後於凌晨闖入該同事家中搶劫。日前,男子與好友均因搶劫罪獲刑。
男子顧某和好友黃某於今年年初從河北省老家來津務工,二人分別在本市濱海新區某飯店和KTV上班。今年5月,顧某因瑣事與飯店同事汪某產生矛盾,期間從汪某穿戴上感覺其比較有錢,於是產生搶劫汪某的意圖。顧某將這一想法告訴黃某後,黃某表示同意,二人隨後策劃作案。
5月24日凌晨2時許,二人戴口罩強行闖入被害人汪某位於濱海新區暫住的平房內,採取暴力手段,搶走被害人汪某現金100元、筆記本電腦及手機等物品。由於沒有手機且傷得不重,汪某於第二天上班時報警。二人隨後被警方抓獲歸案。經天津濱海新區價格認證中心鑑定,涉案物品共計價值5000餘元。公安機關從顧某及其親屬處將涉案的筆記本電腦等物追繳,並返還被害人。
濱海新區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顧某和黃某強行進入被害人暫住居所,採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且屬入戶搶劫,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於二人到案後具有坦白情節,且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現,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上,判處被告人顧某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5000元。一審宣判後,二被告不服,目前已上訴至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記者陳遇冬通訊員曹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