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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5月1日起,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有罰款內容將被警告,而亂扣工資將按照被罰款或者扣減工資的人數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另外,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欠薪將面臨最高“加倍奉還”的處罰,最低加付勞動者薪酬的一半,最高一倍。11月29日,新修訂的《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在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8次會議上表決通過。
這條新規的出臺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對於東莞這個製造業城市而言,工廠林立、工人衆多。而現實的背景是,勞動者在勞資糾紛中處於弱勢地位,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事情時有發生。同時,許多員工都有企業不合理地罰款和扣工資的經歷。比如最近在厚街鎮陳屋村金再興鞋廠發生的一起案例,此前該廠規定員工一律穿塑料拖鞋上班,不穿拖鞋上班將被罰款或扣工資。然而近日氣溫驟降,不少員工換上球鞋去上班後果真遭受處罰,鞋廠相關負責人的說法則是“家有家規,廠有廠規”,此舉爲了防止員工“偷鞋”。如此案例的發生,更讓網友們對保障勞動者權益多了份政策期待。
因此,此次新規的頒佈,自然會獲得衆多網友的認同。網友“Yyuan2012”留言稱:“好啊!那我們就不用被扣那麼多辛苦錢了”,網友“啥米”評論道:“早就該如此了,怎麼不早點實行?”在表達了對這一新規的期待的同時,許多員工紛紛留言,曬出自己所遭遇的不合理罰款。網友“VICTOR_LEW”稱:“我沒帶工牌給人罰了20元現金,毫無票據的。”網友“紫晴落落”稱:“那自己帶午飯都要扣錢的公司,是不是就成了嚴打對象了呢?”廣東是勞動力輸入大省,東莞更是“世界工廠”,基於龐大的外來務工人員基數,勞動者無端被罰款、扣錢的事件屢屢出現,這就更加凸顯了這一新規的及時性和必要性。
基於對新規的支持、期待,一些網友也提出了自己的擔憂。網友“Jimmy Yeung”稱:“勞動法還規定加班要給加班費,有多少老闆遵守過?”“穎鋒的小房子”則稱:“立法很好,關鍵是還要能實施到位。”網友May_邵則稱:“要等到明年5月份,錢都被扣得七七八八了”。剩下的問題就是:如何保障這些新的規定能夠順利施行,成爲勞動者權益的強有力保障。網友“WKF1985”跟帖稱:“既要讓更多的員工都知道這一規定,也要揪出幾個違法罰款的企業,給其他企業樹立‘榜樣’。”這無疑是新規正式實施後,擺在勞動保障部門面前的一項新任務。
與對這項新規的期待、擔憂相對應,一些網友也提出了不同的觀點。網友“創贏人生”就稱:“單位不能對員工罰款扣錢,那要以什麼方式來做員工激勵?只有獎,沒有懲,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網友“點海飛揚”更是站在企業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如果遲到、曠工怎麼辦?不能一刀切吧,現在已經有很多企業朋友大倒苦水說員工不好管理了,以後會不會帶來更多影響?”
事實上,從“員工不好管”的角度,對這一新規提出質疑,同樣是關於新規執行細則的深層次擔憂。新規中責令改正的方面有:“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了罰款內容,或者其扣減工資的規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扣減工資的規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對其責令改正於情於理均無可非議,重點內容是: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裏規定的罰款內容,這同樣需要以相關法律法規爲依據,辯證區分。就如網友“姚啊瑤”所說:“如果新規執行的結果是勞動者可以隨便遲到早退,損害公司財務也不需要賠償,那同樣是一種退步。”
南方日報見習記者郭楊陽
南方日報記者朱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