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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楚楚
日前,記者接到張先生來電,稱買了十幾年的房子未過戶,現在面臨拆遷不知怎麼辦,求助熱線予以幫助。
據張先生介紹,2001年,他從王先生手裏買了一套房子,地點在互助東路10號省毛紡公司家屬院內。由於當時兩家關係很好,所以只是簽了一個購房協議書,找了一個見證人。在購房協議書上面註明了張先生已一次性付清房款,房屋歸張先生所有,約定過戶手續按照相關規定以後補辦。張先生說,前兩年因爲和王先生熟識且來往密切,所以對過戶的事情就沒太在意,也不好意思催促,近兩年兩家疏遠了,想辦過戶手續卻找不到人了。如今,這棟60年代的老房子馬上就要拆遷,張先生情急之下從社區那裏找到了王先生的電話,卻怎麼打也打不通。他又找到了王先生的媽媽,但是王先生的媽媽對他不予理睬。張先生爲此十分擔憂,買房子卻未過戶,拆遷以後到底算誰的?
就張先生反映的這種情況,記者採訪了西寧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般認爲,房屋沒有辦理過戶手續會導致買賣無效,其實這是不全面的。對開發商而言,由於沒有過戶,開發商肯定只認房產證上的房主,因爲那是確認合法產權的有效憑據。但這並不是說張先生和王先生的買賣就是無效的,購房協議書亦是他們之間房屋買賣權利義務的合法依據。所以,爲了維護張先生的合法權益,張先生首先應該努力爭取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張先生完全可以憑藉購房協議書,以及見證人的證言等,在拆遷前起訴要求過戶,如果拆遷完畢,開發商將新建房或補償款給了王先生,張先生可以起訴法院,要求王先生返還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