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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中午,一農民工在鄭州市中州大道鄭汴路立交橋下躺了20多天死亡。期間,120和救助站的人來了又走不願接收。120稱,病人不願去醫院或不需要急救的,他們不會將人拉走。12月2日凌晨,鄭州市衛生局公開的情況說明在介紹當時120急救情況時稱,急救醫師現場檢查並讓患者去醫院進一步診治,患者要求不去醫院進一步治療。(據12月1日《河南商報》報道)
這條新聞恐怕是這個冬天最令人心寒的事件。在該民工“等待”死亡的20多天時間裏,不是沒有市民的幫助和120的救助,但最終還是死在立交橋下。我們不想過多譴責120的救助不力,只想提醒有關方面以及社會思考——該民工生前爲何拒絕到醫院就診?
我們從有限的文字報道和鄭州市衛生局的情況說明裏看出,這個民工生存之艱:其在橋下停車場內住了一個多月,剛來時跟其他農民工一樣,白天等活、幹活,晚上睡地上。最近20多天,可能是得了什麼病,整天躺在地上不起身。難道他不希望去醫院就醫嗎?但沒有得到免費救治的許諾,他自然會拒絕救治。或者說,即使醫院暫時不提及醫療費用,但打工賺錢之迫切對於他來說可能高於疾病的救治,也許他存有“躺一躺就會沒事”的僥倖,但殘酷的病魔沒有給予他僥倖的機會。
我們再從急救醫生見其拒絕到醫院就診便離開,之後又沒有采取相應的救助行動看,至少暴露出120對於此類街頭人員沒有形成有效的援助體系,也沒有責任連帶追究措施。但從深層次看,卻是政策配套不夠和專項資金匱乏的集中表現。120急救最終是要把病人送進醫院的,但醫院在救助這些街頭流浪或無助人員時必然要產生醫療費用,完全主張他們無償免費是不切實際的。在此語境下,如何有效制定與之配套的政策,如何籌集充足的救助資金,都是政府有關本門義不容辭的職責。
除了應急式救助,對於社會流浪或無助人員,不應簡單地把他們拉到醫院或救助站、暫時緩解一下他們的病痛和困難了事,應是建立一個全方位的長效救助系統。讓被救助者免於飢餓和疾病折磨,在給予其一定的經濟來源幫助的基礎上,還要協助他們自食其力有效維持生活,如能再與國家整個扶貧措施、醫療改革結合起來,讓更多的人看病不再貴和難,生活都有基本保障,這纔是減少類似民工陳屍街頭悲劇的最有效、最有人情味的手段,而一味地怪罪120醫生的不負責任是沒有用處的。(文/周稀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