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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潔報道 □通訊員叢曉孫慧玲
本報12月2日訊日前,乳山市出臺了《科技創新獎勵基金使用暫行辦法》,首次對科技創新獎勵基金的管理和分配辦法進行了細化。今後,乳山企業自主創新項目最高可獲100萬元的獎勵。
今年,乳山市設立了1500萬元科技專項獎勵基金,用於企業重大科研專項、專利、成果轉化、產學研合作等方面的獎勵及應用技術開發與研究。爲規範科技創新獎勵基金管理,乳山首次出臺辦法對科技獎勵“蛋糕”進行分配。其中,對當年與科研院所簽訂產學研合作協議且進入實質運作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當年推進的技術水平較高、投資額較大、產業前景廣闊、稅收貢獻較大的重點產學研合作項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1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牽頭與其他企業或科研院所簽訂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協議,進行產業或行業共性技術研究開發且進入實質運作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辦法》還對企業自主創新獎勵進行了說明:對企業自主創新的科技項目,視項目鑑定、查新或行業內專家認定的技術水平和企業貢獻情況,給予10萬元—10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