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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張晨“沒想到去韓國旅遊要交保證金,而且各家旅行社需要交納的保證金數額不同,退還時間也不一樣,出境遊保證金爲何這麼不靠譜?”出境遊保證金給打算到韓國旅遊的陳女士帶來了不少煩惱。
市民質疑
各旅行社政策不一
“元旦我們一家三口準備去韓國旅遊,沒想到還需要交出境遊保證金,不僅數額龐大,各家旅行社的政策也不一樣,這麼一筆錢放在旅行社我心裏沒底!”陳女士說,“我諮詢了不少家旅行社,有的說一個人需要交5萬元保證金,我們一家三口就是15萬元。有的說一家三口去可以每人交兩萬元,三個人6萬元,可誰家會放着這麼一大筆閒錢呢?保證金的退還時間也不統一,有的說一個月,有的說三個月。越諮詢我心裏越嘀咕,旅行社收取出境遊保證金到底有沒有統一規定?有沒有部門監管?”
記者走訪
收保證金是“慣例”
記者隨後採訪了本市多家旅行社。河西區一家旅行社負責人表示,根據業內慣例,出境遊組團社在對遊客的經濟、工作狀況等進行審覈後,要向遊客收取一筆“押金”,具體數額視具體線路而定。一般情況下,歐洲、日韓等線路約爲5萬元,美國遊爲10萬元。南開區一家旅行社負責人表示,收取保證金是國內旅行社的普遍做法,遊客想要出境玩,無論從哪個旅行社報名都需要繳納這筆錢,主要是爲了防止出現遊客在國外滯留的“走團”事件。
和平區一家旅行社的出境部經理坦言,其實收取保證金是旅行社的自發行爲,目前並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規定,而這部分資金的具體管理和返還方式也沒有相關政府部門進行嚴格監管。一般情況下,都是由旅行社自己設立專門賬戶,管理這筆龐大的資金。
業內說法
避風險還能有收益
陳女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按韓國遊一個人兩萬元保證金計算,一個團30人,就是60萬元。“如果沒有專門的部門監管,這樣一筆‘無息貸款’是否會被旅行社挪作他用?”
對此,在旅行社工作的崔女士告訴記者,一旦有出境遊客在外滯留不歸,旅行社除了要被罰款,還會被目的地國家的大使館施以“停籤”處罰,“停籤”將給旅行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爲了規避這種風險,旅行社逐漸形成了收取保證金的慣例。不過除了規避風險,收取保證金也能給旅行社帶來不少額外好處,比如拿這筆錢彌補旅行社運行中的資金缺口,或者進行投資以獲利,即使只是存在銀行裏,利息也是一筆收益。
專家建議
選信譽好的旅行社
專家表示,旅行社向消費者收取出境遊保證金的做法不妥,這種做法實則是旅行社預先將每一個出境遊的遊客看成是潛在偷渡者,而且缺乏法律依據。如果暫時無法取消出境遊保證金,至少管理部門應採取措施對此進行規範。如果可以制定規章,由第三方託管,或許可以保證資金安全。另一方面,在目前監管空白的情況下,遊客報名出境遊時,一定要選擇規模大、信譽好的旅行社,爲自己的保證金提高保險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