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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武進
要縮短勞資反覆博弈的過程,企業裏的工會要積極主動地站出來,代表勞動者與資方對話,更好地代表工人利益。工會要充分用好現有的法律法規,爲工資集體協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爲勞動者撐腰,爲工會維權提供武器;把工資集體協商納入政府目標考覈,建立以政府爲主導,以協調勞動關係三方爲依託,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工商部門可以把企業建工會納入年檢,凡不推行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暫緩登記或年檢等。倒逼企業主能夠坐下來,進行工資集體協商,讓勞動者看到工會的“魅力”,讓他們在利益受到侵犯時,能夠第一選擇工會。
當然,要讓工會切實地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利益,現行的工會主席體制還需完善。在一些非公企業,工會主席就是僱員,自然不敢談加薪,那麼不妨由地方總工會給當地企業“派”工會主席。這個工會主席可能是工會專門聘請的社會律師,也可能是善於談判的社會學者,最關鍵的是,這個工會主席屬於總工會管,工資從工會經費中安排,與其所在的企業沒有直接的經濟關係,這種獨立的資格能幫助工會主席在爲職工談判工資時更加理直氣壯。
本期主持李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