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日論衡之公民問政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日前在京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專家學者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這是自2000年以來,中紀委書記第5次與專家就反腐問題進行座談。
從媒體披露的情況看,專家的獻計,無一不是圍繞着如何制約權力而展開。比如健全行政決策程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統合各界反腐資源等等,這些具體的反腐舉措,許多都爲普通民衆耳熟能詳。對於新一任中央領導集體來說,最大的挑戰也許並不是選擇什麼“計策”來反腐,而是如何將這些已爲多數民意所認同的反腐舉措落到實處。
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言,“要清醒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鉅性”。反腐既關乎“黨的生死存亡”,也關乎腐敗者個人的利益得失。對於有利於反腐的社會共識,腐敗分子總是會千方百計阻撓,甚至故意抹黑,其目的無非是保護自己的腐敗特權和腐敗利益。
正因爲反腐敗鬥爭的複雜性,反腐機構要深入推進反腐敗工作,一個基礎前提就是要率先垂範,自己先跳出腐敗特權和腐敗利益。“打鐵還需自身硬”,基於此,王岐山同志特別告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加強自身建設,努力建設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和其他公務人員一樣,紀檢幹部也不是天生就具有“腐敗免疫力”。“信任不能代表監督”,紀檢幹部也需要被監督。
觀察近年來與反腐敗相關的制度反思,解決方案多聚焦在“加強監督”這四個字上。而就中國的反腐體系來說,其實並不缺乏監督的制度設計,舉凡組織監督、紀檢監督、人大監督、政協監督、檢察監督、媒體監督等等,不一而足。當務之急,是這些監督都能發揮出應有的效能,而不致落入“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險,司法監督太晚”的尷尬。
反腐敗不排除教育。最好的反腐政策就是預防腐敗機制。全球聞名的香港廉政公署一共三個業務部門,除執行處外,其他機構均從事腐敗預防。內地也設立了“預防腐敗局”,而在如何評估預防工作的效果上,我們纔剛剛起步。社會上也有一些聲音,對反腐敗體系中的教育、宣傳等預防工作頗爲輕視,認爲這是務虛,其實不然。倡廉並不是空談,倡廉也並不僅僅限於空洞的道德說教。制度建設也是一種倡廉。以官員財產申報公開製爲核心的“陽光法案”近日又成爲輿論熱點,若這一法案能得以通過並推行,這就是最有力的倡廉,當然也是最好的犯罪預防。
當然,反腐敗也離不開打擊腐敗。使有責者擔責,有罪者受罰,也是一種腐敗預防。如果腐敗不能被及時查處,再多的反腐教育與宣傳,也將在這一腐敗的現實面前敗下陣來。近日網絡反腐屢立奇功,這一方面說明,民衆並不缺乏反腐敗的熱情;另一方面也說明,與民意保持良性互動有助於推動反腐個案的查處。當然,反腐敗是一項主動的權能,理當由反腐機構主動查處,而不必依賴於“情婦起義”或“官場內鬥”。從諸多網絡爆料中可以看出,一些腐敗官員的腐敗行徑經年累月且頗爲張揚,而當地反腐機構卻長期無視。如何完善當前的腐敗發現機制,監督反腐機構依法而爲並有所作爲,也是重中之重。(作者系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