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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仁平通訊員馬浙閩王光忠)在福建省福州市檢察機關日前舉行的第二屆“十佳訴訟監督亮點工作”評選現場會上,當羅源縣檢察院以“四個到位”破解執行監督難取得的成效通過視頻短片展現出來時,與會的評委們不約而同地亮出高分。
此次評選活動,集中展示2011年以來該市檢察機關訴訟監督工作的新進展、新經驗。十佳訴訟監督亮點工作,從參加評選的16個候選項目產生。典型性是參評項目的一大亮點,項目要在同類工作中具有學習、借鑑作用,其監督的措施、手段和做法在實踐中具有推廣價值,對健全、完善、創新訴訟監督工作機制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王某組織他人偷越國境,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倉山區檢察院認爲量刑畸輕提請抗訴得到福州市檢察院支持,但該市中級法院駁回抗訴、維持原判。福州市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福建省檢察院提請抗訴,後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意見,改判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對法院確有錯誤的判決一抗到底,以實效樹立司法公信。”福州市檢察院公訴一處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1月至10月,福州市檢察院共依法支持基層院抗訴案件9件15人,法院已審結6件,其中改判5件,發回重審1件,採納率達100%。
據介紹,此次參評候選項目涵蓋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和刑罰執行監督、監管活動監督等各個方面。福州市兩級檢察院在推薦參評過程中,既總結了訴訟監督活動的好經驗好做法,也找出了薄弱環節和不足,相關工作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