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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金海在辦公室接受采訪,暢談法院服務企業發展的作為。
日前,筆者見到了第十屆、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安徽銅冠有色金屬(池州)公司總經理曹金海,請他暢談對法院工作的看法。
維權追債出實招
談到近年來安徽省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時,曹金海打開了話匣子:『無論是作為一家國有企業的負責人,還是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我和法院打交道的機會都比較多。法院樹立大局意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舉措,為我們企業的健康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
他自然而然地為筆者講起了涉及其企業的一起經濟糾紛案件。當時他還是池州市黃山嶺鉛鋅礦的法人代表,一天看新聞聯播時,發現遼寧省某市一家企業因環保等問題被中央電視臺曝光,而他們正委托這家企業加工礦產品。
曹金海敏銳地意識到,該企業可能面臨潛在的風險,於是,立即派人前往廠方調查了解情況。當年4月30日,調查人員從該市傳回信息,這家企業可能面臨破產。而企業當時有近1400萬元的貨物在委托方加工。
第二天就是『五一』長假,曹金海首先想到的就是,通過法院對其貨物進行訴訟保全。他抱著試試看的心理,來到池州市中級法院。法院開通了『綠色通道』,當天立案,且在5月2日就派法官前往該市廠家查封貨物,8日即調解結案。
5月24日,這家企業破產報告正式出臺,10多億元的債務引來了上百家債主。當時前往那家企業要債的人中,有的哭泣,有的威脅……那場面真可謂驚心動魄。
曹金海說,考慮到我們已采取措施,有法律的保障。可等到當年7月,發現對方竟撕掉封條,將貨物轉移了。
法官們再次前往該廠。為了見到破產清算組組長,法官們硬是等了兩天。等見到清算組組長要求協商處理問題時,卻被粗暴地拒之門外。
為了避免事態擴大、激化矛盾,池州中院將執行情況上報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並上報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經過調查核實,要求兩家高院協調解決。
最終,池州中院與該廠所在的市中級法院進行溝通後,達成了『貨物取回權』共識,並對破產清算組賬戶采取了凍結措施。
這年底,執行人員再次前往該市,最終將款劃撥了回來,切實保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
排懮解難求實效
『為更好地服務於企業發展,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池州中院將審判陣地前移,變「被動審判」為「主動服務」,使得我們在短時間內順利並購重組,銅冠有色金屬(池州)公司之所以有今天,法院功不可沒。』曹總感慨地說。
2004年初,上海某公司收購重組了池州有色金屬公司及安徽科威金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該公司總部發生嚴重的財務危機,連帶池州有色及科威公司全面崩盤。在市委的直接領導下,池州中院迅速受理了該系列案件,標的額達7.85億元。
根據案件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池州中院確立了快速立案、及時保全、盡力調解、強力執行、維護穩定、保障發展的工作思路,窮盡各種手段,全力以赴。
截至目前,池州中院已執行到位資金6.87億元,有效地維護了債權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保存和擴大了公司的現實生產力,為企業並購重組打下了良好的經濟基礎。
2007年9月19日,銅陵有色集團與池州市政府、池州泰達冶金公司合作投資的安徽銅冠有色金屬(池州)有限公司成立,注冊資本3億元,妥善安置職工兩千餘人。
重組後的銅冠池州公司主要從事鉛、鋅、銅、鉬等有色金屬的采選、冶煉和加工,當年生產能力就達到10萬噸,實現銷售產值15億元,實現利稅1億元。目前,該公司已成為國內鉛、鋅、鉬等有色金屬采選冶煉加工領先的大型企業集團。
『一個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離不開公正、高效的司法環境。同樣,一個公正、高效的司法環境的形成,也離不開企業對法律的嚴格遵守和執行,他們是相互促進的。』曹金海說。
作為人大代表,曹金海關注最多的是法院案件審理、案件執行、司法廉潔等各個環節,及法院在為大局服務中的作為。『現在經濟糾紛的案件很多,處理企業案件關鍵在審判效率。因為企業需要有抵抗市場風險的能力,一個欠款官司拖得時間長了,必將影響企業發展。』
對法院主動聯系企業、服務企業、開展走訪的活動,曹金海給予了高度評價:近年來,池州中院在為企業解難題、促穩定、保發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為企業服務的內容不斷延伸,服務方式不斷創新,工作效率不斷提高,尤其在解決企業改革發展、調整重組等重點難點問題中,積極協調有關方面,努力化解矛盾糾紛,依法保護了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能動司法樹形象
『圍繞著全市中心工作,池州中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在「能動」二字上做足了功夫,主動深入企業、社區、農村,為廣大群眾提供司法服務,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曹金海贊賞地說。
『在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的基礎上,池州中院進一步拓展審判公開的內涵和外延,建立了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向社會公布法院工作情況和大要案的審理情況;堅持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審理,聘請特邀司法監督員,監督重大案件的審理和執行、疑難信訪件的聽證等活動。』曹金海深有感觸地說。
『池州中院建立兩級院長聯合接待日制度,公示院領導辦公室電話、監察室監督電話,傾聽群眾呼聲;堅持開展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活動,充分吸納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曹金海充分肯定了池州中院所建立的機制和做法。
針對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曹金海說,池州中院先後出臺了《關於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為促進池州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等制度,為企業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服務。
曹金海認為,池州中院這些紮實有效的做法,不僅強化了法院內部的審判管理,提昇了隊伍素質,更為企業的發展壯大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