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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廣場三期頻發玻璃爆裂,住戶人心惶惶。記者王維宣攝
東風廣場玻璃頻『自爆』玻璃質量監管成疑
對於目前的玻璃爆裂隱患,法律界人士認為,市民若要追究開發商的責任,需要自己找檢測機構舉證玻璃有質量問題,舉證開發商存在過錯。否則過了保修期,業主很難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即使起訴最終獲得勝訴,也只可能獲得更換玻璃或更換玻璃的相應賠償,難以得到精神方面的賠償。
文/記者潘彧、程詩(署名除外)
昨日,本報AII2版《玻璃頻『自爆』住戶心慌慌》報道了東風廣場三期年內近十分之一玻璃『自爆』的消息,引起了市民極大關注。建築部門相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玻璃的質量檢測包括在土木驗收裡面,只能按照批次進行個別的抽檢。昨日,記者再次造訪東風廣場,希望能查驗開發商當初交樓時的相關驗收合格報告,但開發商避而不見。
玻璃廠:合格證『只能保證玻璃是鋼化的』
擔心爆裂的玻璃帶來安全隱患,薛先生很快聯系門窗商家更換了玻璃。『商家說原玻璃是6mm的鋼化玻璃,按原規格換了。』薛先生對記者表示。記者發現,薛先生家新換的玻璃仍然沒有『3c』標記,甚至連廠家的鋼化標記都找不到。
昨天,記者將薛先生家爆裂的玻璃碎片拿到幾家門窗店鋪諮詢時,得知爆裂的玻璃是『8mm F綠鋼化玻璃』,門窗店的零售價格大約在150元/平方米,6mm鋼化玻璃每平方米價格要低25元左右。『沒想到換玻璃又換出一個問題。』薛先生很氣憤。
對於鋼化玻璃的3c和鋼化標記,一家門窗店的老板指著牆邊十幾片玻璃說:『這些都是剛剛從廠家拿回來的鋼化玻璃,都沒有任何標記。如果想要標記,玻璃廠也可以印上去。』而對於檢驗合格證書,該老板稱,玻璃廠可以提供,『但合格證只能保證玻璃是鋼化的,不能保證不裂不碎。』
昨日,廣州某玻璃廠家更向本報記者透露:『3c標記如果對方想要就可以印上,磨砂的、油墨的都可以印,但每平方米價格要增加10元。』該人士稱,因為建築商訂貨量往往在幾萬平方米,這筆『加印費』非常可觀,『能省就省了』。
開發商:要查閱相關合格報告『需要時間』
東風廣場的開發商為廣州市麗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隸屬於香港麗豐控股有限公司旗下。通過不同的子公司,麗豐控股在廣州市開發了多個物業,其中包括五月花商業廣場、東山京士柏、御金沙等。
昨日,記者來到位於東風廣場的麗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部,希望東風廣場能夠出具交樓時提供的竣工綜合驗收合格報告,並向負責東風廣場第三期開發的負責人進一步了解情況。
物業管理公司相關負責人趕到場後,稱已經聯系了開發商負責人,但是由於時隔久遠,收集資料需要時間,『今日之內無法給答復,最早也要等到周一。』
建設部門:竣工驗收時玻璃按批次抽檢
在竣工驗收時,玻璃是否也會進行檢驗?記者諮詢了建設部門相關負責人。其透露,玻璃的質量檢測包括在土木驗收裡面,在竣工後,由施工單位提出來驗收,再由相關區或市的質監站進行驗收。『對於玻璃,並不會每塊都檢驗,肯定只能按照批次進行個別的抽檢,合格了纔可能發證。』同時,他表示,當時只要該樓盤進行售賣並且拿到房產證,肯定已經拿到了竣工驗收合格證,如果質保期內出現問題,開發商肯定要負責維護。但是當時玻璃檢測具體的內容,由於時間久遠,短時間內難以查詢。
而一位長期接觸房地產項目的律師則直言,所謂的竣工驗收一般重點放在主體結構,玻璃大部分時間是由開發商把關,無需送檢。
鋼化玻璃自爆『癌癥』屢屢發生
出於美觀和降低建築物自重的考慮,越來越多的高樓大廈采取鋼化玻璃制作的玻璃幕牆作為外立面,而住宅小區的設計中,也有不少開發商將『大面積落地窗,大面積飄窗』作為賣點,使用鋼化玻璃填充大部分牆面。鋼化玻璃在建築物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基數一大,鋼化玻璃『自爆』這一工藝上難以避免的小概率事件也越來越屢見不鮮,被業內人士無奈地稱為『玻璃幕牆癌癥』。
2011年8月,位於南京新街口『天空之都』大廈的玻璃幕牆四天兩次從高空墜落。
2011年12月,南京紫峰大廈6樓商業中心東南面玻璃幕牆自爆。
2012年7月,廣州番禺區中海藍灣27樓住戶譚女士其中一間臥室的飄窗玻璃牆發生爆裂並掉到樓下,在窗戶上形成一個90×60厘米的大洞。
2012年8月,位於寧波鬧市區的環球中心玻璃幕牆發生自爆事件,多塊玻璃從30多層高的高度墜落。這是繼前年10月和去年7月以來,該建築第三次發生玻璃幕牆自爆墜落事件。
陣陣惶恐由心生
老廣老編
看了本報關於東風廣場玻璃頻爆的連續報道,試著提煉了幾個要點,不由得心生陣陣惶恐!
樓房玻璃不保證不裂不碎,不是施工質量必檢項目,過了保質期業主很難追究開發商責任,要動用公共維修基金維修需2/3以上業主簽名申請,鋼化玻璃自爆屢屢發生……
天啊,今日哪座城市不是大片大片地擁有玻璃做幕牆的樓房?商業的、住宅的……可一旦玻璃幕牆出現了問題,我們竟是如此的無奈、無能為力!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問題,誰不害怕哪天在大街上走著走著,突然被空中飛下的玻璃碎片擊中?!
究竟誰來管、怎麼管這種事,真盼望盡快有個令人釋懷的答案!李婉芬
律師說法:業主維權需自己舉證
『如果玻璃爆裂後墜落傷人,不管業主是否有過錯,都必須要承擔責任。』昨日,廣東經緯環球律師事務所何榮新律師對記者表示,玻璃碎裂出現危險,業主有及時更換的義務。
而對於業主關心的能否追究開發商的責任,何榮新律師表示,除非業主可以證明玻璃有嚴重的質量問題,開發商存在過錯,否則過了保修期,業主很難追究開發商的責任。
『如果玻璃自爆是普遍性問題,業主委員會可以介入,申請公共維修基金來更換玻璃。如果尚未成立業委會,則需要2/3以上業主簽名指定代表來申請。』
而廣東省勝倫律師事務所的王欣亮律師表示:『玻璃屬於開發商前期建設或者采購的物品,建築裝修的材料,出現質量問題,是有責任,但是具體要看合同規定,一般開發商只負責保質期內。』但是,他認為,由於小區內玻璃自爆的發生率過高,確實有可能存在質量問題,業主可以去找開發商交涉維權。『但是,業主若要追究開發商責任,需要自己去申請相關鑒定機構對於玻璃的質量進行一些檢測,形成基本的證據,證明玻璃本身存在質量問題。這方面造成的費用,可以在起訴時一並向開發商索賠。』
質量驗收,玻璃不是必檢項目
據悉,樓盤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在施工單位自行評定的基礎上,參與的建設單位共同以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進行單位復驗。
建築安全質量監督部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門窗玻璃安裝作為裝修的一個分項,按檢驗批來驗收,但是玻璃本身不是必檢項目。『像玻璃、門鎖本身就具備產品合格證書,只有懷疑或舉報玻璃是假冒偽劣產品,纔會抽檢。』
(文/記者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