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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代收了貨款
就是不給貨主
不要緊
法院幫着追債
河南鼎諾物流公司欠劉先生1.3萬餘元貨款不給。這怎麼行?
12月6日,管城區法院對這家物流公司進行了現場搜查,公司負責人當場支付了部分執行款,並表示“剩餘款項會盡快到賬”。記者魯燕
代收貨款後,物流公司“耍賴”
劉先生說,今年4月和5月,他先後9次委託鼎諾物流運輸貨物,涉及貨物金額共計1.3萬餘元。
“我們約定,物流公司向我出具託運單,運費由收貨人支付,物流公司代收貨款。”
然而,物流公司將他的貨物給了收貨人,並已經收取了貨款,卻不把貨款給他。
多次催要未果,劉先生將物流公司告上法庭。
後經管城區法院調解,物流公司答應10月15日前支付貨款1.3萬元。
但至今,物流公司一直推脫說沒錢。
據管城區法院執行二庭副庭長文宏濤說,鼎諾物流目前欠劉先生等15人的貨款,至今未履行責任,涉案金額達30萬元。
法官來了個現場大搜查
6日上午,因鼎諾物流一直未履行生效判決,執行法官拿着搜查令,驅車來到該公司進行搜查。
鼎諾物流法定代表人方某見到法院執行局的法官前來執行,一再稱自己不是老闆,公司現在沒錢。
隨後文宏濤向該公司會計宣讀搜查令,要求查該公司賬目,查看是否有可供執行的款項。
最終,物流公司當場支付了部分執行款,剩餘款項也表示會盡快到賬。
文宏濤說,代收貨款是貨運市場根據貨主要求提供的一項衍生服務,純粹是民間市場約定俗成,缺乏制約,只能依賴誠信,這給貨運市場埋下了很多隱患。
他提醒大家,委託物流公司運輸貨物,讓其代收貨款一定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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