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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男子廖丹詐騙17.2萬餘元透析費救病妻案,昨日有了判決結果。上午記者獲悉,北京東城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廖丹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判三緩四”,這對廖丹來說是最恰當的判決,意味着緩刑期間他可以在家照顧患尿毒症的妻子。
昨日上午10時許,41歲的廖丹拿着判決書和律師從東城法院走了出來。“感謝法官,感謝媒體,感謝好社會,我不太會說什麼。”廖丹告訴記者,今後他的生活仍以照顧病妻爲主,目前其妻子已從北京醫院轉至友誼醫院接受透析治療,透析費用均來自社會捐款。“如有合適的腎源,也想爲妻子換腎,現在只能等着。”
(王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