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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昌平)今年5月份,本報曾兩次報道女子張某以懷胎爲由向老情人要錢,從而被警方以涉嫌犯詐騙罪爲由抓捕,以及張某讓律師王永傑代其控告老情人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事。記者今天上午獲悉,豐臺檢察院已對張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張某已被無罪釋放。
張某的老情人是位楊姓領導幹部,今年63歲,退休前系央企下屬企業幹部。2000年2月,楊某在理髮店裏認識了比自己小30歲的張某。張某1999年來北京開了一間理髮店,兩人接觸不久便成了地下情人。
在被抓之時,辦案機關稱,認識之初,張某就欺騙楊某說懷了他的雙胞胎,楊某無奈給對方交了墮胎費。兩年後,張某稱要做服裝生意需要本錢,於是楊某又借給她9萬元。此後張某又謊稱懷了3胞胎、4胞胎、5胞胎、6胞胎。而楊某多次給張某打胎費,11年下來,楊某總共給了張某300餘萬元。爲此,楊某不惜找老戰友、老同事借了上百萬元。今年3月,楊某的兒子發現父親四處借錢,在妻兒的逼問下,最終楊某說出實情並報警。警方認爲,張某涉嫌詐騙,將張某抓獲,並認定張某的詐騙數額爲80萬元。
北京億嘉律師事務所的王永傑律師接受委託,擔任了張某的辯護人。王永傑認爲:“2000年他倆成爲情人時,張某剛20歲出頭,而楊某已經50多歲了,倆人的年齡差距這麼大,而且楊某有妻有子,足以說明楊某的行爲就是包二奶。”王永傑認爲,因爲雙方巨大的年齡差距和長期保持的特殊關係,楊某所支付的錢應視作對張某的補償,而不應認爲是張某詐騙。而且以楊某的人生閱歷,從常理推斷都能知道張某所說的懷上2、3、4、5、6胞胎是假的,卻仍願意給錢,這怎麼能說是詐騙?
接受委託後,王永傑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了自己的法律意見。他認爲,張某經營着理髮店,有自己的收入,其與楊某之間在經濟上互有往來,其沒有詐騙的主觀故意,不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豐臺區檢察院對張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後,王永傑表示,檢方嚴把審查起訴關,認真聽取了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對張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在今天無罪率極低的刑事辯護環境下,檢方的行爲實屬難能可貴。 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