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合肥12月7日電記者7日從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獲悉,安徽省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安徽宿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王宗元開除黨籍處分。王宗元因受賄被起訴。
經查,王宗元在擔任宿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廳級)等職務期間,爲他人在工程建設、土地拍賣、徵地拆遷、項目規劃、減免稅費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賄賂。
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8月開庭審理了王宗元受賄一案。據指控,王宗元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70萬餘元、1.5萬美元、2000歐元,爲他人謀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