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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京報》消息6日,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浙江省醫學科學院、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日聯合公佈的“黃金大米”事件調查情況通報,稱“黃金大米”試驗的確於2008年6月在江口鎮中心小學開展,有25名兒童於當年6月2日中午,每人食用了60克“黃金大米”米飯。
記者獲悉,25名食用“黃金大米”的兒童,每人獲得補償8萬元。
今年12月6日,多位兒童的家長稱,11月30日衡南縣政府召集他們開會,通報了調查結果。衡南縣委一位廖姓副書記在會上公佈25名兒童食用了“黃金大米”。當年參與試驗的一共有88名學生,都進行了編號,其中一組25人食用了“黃金大米”,另外一組63人沒有食用。“黃金大米”試食試驗發生在2008年的6月2日,只吃了一餐。
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部門12月6日公佈的調查情況通報,“黃金大米”試驗的確於2008年6月在江口鎮中心小學開展,有25名兒童於當年6月2日中午食用了60克“黃金大米”米飯,每人得到補償8萬元。未食用的兒童每人獲補償1萬元。
儘管當地政府和專家再三解釋“黃金大米”並無健康危害,有家長仍難以相信。他們反問:“既然有益無害,爲什麼要瞞着我們?爲什麼要偷偷摸摸?”如今,羅女士的女兒已12歲,羅女士還是擔心女兒的身體今後會出現什麼問題。
家長們說,政府承諾,不久後將組織25名食用了“黃金大米”的兒童進行身體檢測,還承諾如以後因食用了“黃金大米”的兒童有後遺症,政府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