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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晟)將他人毆傷後逃跑的李某,卻把家犬留在現場,民警巧用該犬找到其藏匿地。記者昨天從朝陽警方獲悉,李某因涉嫌故意傷害已被刑事拘留。
11月10日,團結湖派出所接趙某報警稱,他在街上遭人毆傷,對方逃離。民警到現場後發現一隻雪納瑞犬,詢問目擊者得知,這是打人者逃跑時留下的。民警將犬帶回後,意識到可利用寵物犬帶領其找到嫌疑人住處。此後,民警帶領該犬在案發地挨街辨認。12日,事發地附近一小區內,有遛狗者認出該犬,告知狗主人就住在此。民警帶該犬在小區內逐樓逐層逐戶查找。
行至一居民樓9層時,犬異常興奮,不停撓住戶門。民警判斷,住戶很可能就是犬主人,當即在此蹲守。當晚,該住戶家中亮燈後,民警出擊,將嫌疑人李某抓獲。其供述,案發日他出門遛狗,因瑣事與趙某發生口角,將趙某打傷,後逃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