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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2月9日訊(通訊員張子正記者趙樹行)沾化一酒店前臺收銀員在客戶刷卡消費時,由於密碼太簡單而輕易將密碼記住。偏偏這名客戶又將信用卡遺忘在前臺,被收銀員提取9000元。
2012年4月9日下午6時左右,江某和朋友到沾化一酒店用餐,10點左右,江某到前臺刷卡結賬。當晚11時22分至11時24分,江某的手機分別收到四次短信提示賬戶資金變動,四次提款金額前三次均爲2500元,第四次爲1500元,合計9000元。江某發現銀行卡不在錢包內,於是報警。
經審訊,酒店收銀員方某某供述,江某刷卡結賬時他看到密碼是6個“1”,下班前整理檯面時發現了江某遺忘在酒店前臺的銀行卡,通過酒店POS機發現卡上有9300元錢,於是分次取出。
方某某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