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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2月9日訊(記者孫婷婷)帶薪休假過期將清零,歲末年終,一些還沒來得及休年假的企業員工爲了趕上休假的末班車,扎堆提出休假申請。
入職近兩年的吳女士在一家外企工作,一年有15天的帶薪休假,她原本打算上半年休假,但由於工作忙,一直沒時間休息。“和我一樣沒有休年假的還有不少同事,大都是上半年沒時間休,都擠到年末休的。”
“還有不到20天就年底了,我們部門差不多還有三分之二的員工沒有休年假。”在一傢俬營企業上班的肖先生介紹,近幾天,多數同事都在考慮休年假,紛紛遞交休年假申請表,但部門主任並沒有全部批准。“我們休年假可以,但是還不能耽誤工作,感覺這是變相地不讓我們休假了。”
“一個部門30多個人,距離2013年還有20天,有25個還沒有休年假。”一傢俬營企業的部門經理趙先生介紹,每年到年末都會有大批員工扎堆休年假,原本過年期間需要加班才能應對的工作量,遇上扎堆請休年假,企業難以維持正常運作。“如果不批,會違反國家規定,只有讓員工協商,輪流休年假,對於因各種原因未休年假的員工,我們會按照未休的天數,算成工資計入年終獎,作爲補償。”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工作滿一年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的權利,職工在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資收入。關於年假如何休,條例規定,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對於沒有休的年假,員工可以獲得三倍工資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