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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兒子懷抱母親遺像
因饅頭引發血案,這不是電影虛構,而是現實生活中的真實悲劇。
為了誰賣的饅頭大、價格低,相鄰僅30米遠的兩個蒸饅頭的有了積怨。於是,山東人高明持刀把競爭對手李金生夫婦砍成一死一傷。記者今天獲悉,在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高明無期徒刑後,李金生不服判決,就刑事部分申請檢方抗訴,並就民事賠償部分提出上訴。
起因
賣饅頭掙錢露底
周末,坐在記者對面的李金生個頭不高,顯得比較瘦弱,不像傳說中山東大漢的模樣。這名41歲的中年男子是山東省樂陵市人,在大興區西紅門鎮新建桃園工業區中心街開了3年半的饅頭店。賣饅頭一度賺了不少錢,給他帶來致富的希望,但現在,對他來說是一場噩夢。
“我到北京後,一開始從事裝修工作,後來有老鄉說工業區這邊有家饅頭店要轉讓,我就動心了。我們山東的嗆面大饅頭好吃,買的人多,北京各市場基本上都有山東人在賣饅頭。我接手了那家饅頭店,投資買了設備,又學了半個月,就開始蒸饅頭賣了。”提起一開始的好時光,李金生露出一點笑容。
用累並快樂著來形容李金生的生意,最貼切不過了。刨去投資的5萬塊錢,2008年的時候,他賺了有5萬元的樣子,以後每年能賺十多萬。不過,做這生意太累了。李金生介紹說:“蒸饅頭可辛苦了,我每天凌晨兩點半准時起床和面、蒸饅頭,天快亮的時候就騎著三輪車給附近一些工廠之類的固定客戶送去熱乎乎的饅頭。送完貨,就在店裡邊蒸邊賣,一直賣到晚上8點多,然後收拾乾淨,要到晚上10點纔能睡覺。這幾年來,天天都這樣過來的,每天就睡4個小時的樣子,有時候瞌睡得不行了,站著和面的時候都能睡著。”
案犯高明是李金生的老鄉,李金生最後悔的就是讓高明知道了賣饅頭一年能賺十多萬。李金生介紹說,有一次來北京時大家同車,他介紹了自己的生意,沒想到高明上了心。
競爭
互相壓價沒利潤
2011年3月,春節剛過沒多久,高明也來到新建桃園工業區中心街,他租下一間門臉房,同樣賣起山東嗆面大饅頭。而高明的店面,離李金生的饅頭店只有30多米。
高明個頭也不高,但長得壯實,再加上只有28歲,年輕人總是能吃苦。不過,高明的饅頭店生意可不怎麼樣。李金生在此經營饅頭生意已經3年半,老客戶比較多,尤其是工業園區的一些工廠,每天都由李金生送饅頭。而有了競爭對手,李金生的利潤也減少了。
“自從高明來了以後,我的利潤減少。但高明沒固定客戶,更賺不了錢,再加上互相壓價,都沒什麼利潤。高明還跑去撬我的固定客戶,反正就是互相降價競爭唄。我們還互相找過對方兩三次,商量著統一價格。但是高明不實在,剛商量好價格,他又故意把饅頭做得大一點。於是,價格戰又開始了,而高明又抗不住這種競爭,他賺不到錢,橕不下去了。”李金生介紹說,案發前,高明曾經找過他,說是不賣饅頭了,要以兩萬元的價錢把他的設備賣給李金生,李金生自己有設備,當然不會同意。於是高明放話說肯定要折騰折騰,李金生還以為他所說的折騰只是把放在外邊的設備給弄壞啥的,沒想到卻引發一場血案。
案發
凌晨演生死搏斗
市檢一分院指控,高明於2011年6月9日3時許,因瑣事持尖刀紮刺李金生腹部、胸部等處,後高明返回門臉兒房內,與李金生妻子孫某發生爭執並互毆,高明持菜刀猛砍孫某頭面部等處十餘刀,造成孫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李金生經鑒定為重傷。
回憶起案發時的情形,李金生悲憤不已。他哽咽著說,案發前,他像往常一樣在凌晨兩點半開始乾活。大約十多分鍾後,他正在店外的鍋爐旁接熱水時,看見有人在離他十多米遠的地方往南走,突然那人轉向,快步朝他走過來,他覺得不對勁,就用手電筒照了一下,一看是高明。高明二話沒說,拿刀就朝他肚子上紮了一刀,見對方拿刀紮他,他扭頭就朝東跑,高明在後邊追著紮他。大概跑出去有40多米遠,他摔倒在地上。他倒地之後,高明繼續用刀朝他身上紮。後來他連反抗的力氣都沒有了,不再動彈,高明以為他死了,就離開了。他躺在地上起不來,過了4分鍾的樣子,他聽見妻子孫某慘叫了幾聲,大概過了一個小時,救護車來了,纔把他送到醫院。
孫某遭遇了什麼呢?證人李某作證說,案發之時他正好睡不著覺,在看電視。當時他聽到有女人喊救命的聲音,就出去看,發現聲音是從饅頭房裡傳出來的,一開始他以為是兩口子打架,可是聽著那女人的叫聲特別淒慘,於是走過去看了看,發現一個女人躺在地上,渾身是血,旁邊有個男人,他還聽見??砍人的聲音,他就趕緊往人多的地方跑,並找電話報警。
鑒定
凶手精神有疾病
案發後,持刀殺人的高明一度曾想自殺。他在法庭上供述說,那天晚上他睡不著,想到外邊溜達溜達,於是就拿著一把切面用的小刀上了街。路過李金生家門時,他想過去聊聊生意上的事情,他對李講:“咱兩家能不能商量一下,饅頭都賣一個價。”李金生愛答不理的說了句:“咱兩家各乾各的。”他心裡就來氣了,就用刀紮了李金生。後來他又到李金生家,和李金生的媳婦孫某打了起來,並搶過孫某手裡的菜刀亂砍一陣。他感覺自己做錯事了,當時腦子特別亂,不想活了,於是伸手去摸屋裡的電閘,結果被電了一個跟頭。後來他跑回家,還趁媳婦打電話時,拿菜刀朝自己脖子上割了幾下,然後就倒在地上了。
北京市公安局強制治療管理處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意見認為,高明診斷為抑郁發作,實施違法行為時受精神疾病影響,控制能力削弱,評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但具有受審能力。
北京回龍觀醫院精神病司法鑒定科出具的鑒定意見認為,高明臨床診斷為抑郁發作,案發時處於疾病期,對違法行為辨認能力完整,控制能力減弱,評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檢方
建議慎用鑒定證據
高明的精神病鑒定結論受到了死者家屬的質疑,李金生對兩份鑒定意見書都不予認可,申請法院重新鑒定。
開庭時,公訴機關特意要求市公安局強制治療管理中心司法鑒定中心的專家出庭接受法庭質詢。黃警官作為證人到庭接受各方詢問。黃警官稱,他們對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的鑒定主要根據精神病檢查的結果,其他也參考公安機關提供的案卷材料,據此推斷疑犯作案時是否精神正常。
對此死者家屬反駁稱,警方提供的材料未經法庭認定,怎麼就能作為下定義的依據,沒有事實依據,鑒定機構憑什麼就推斷凶手作案時屬於限制行為能力,為其發放“免死牌”?
李金生介紹說,根據筆錄,案發前幾天,高明就對其愛人說“記住存折和密碼,以後要靠你養兩個孩子”。而且案發時,高明一句話都沒說,直接把人往死裡砍,證明他是蓄意已久,怎麼可能是精神病?
公訴機關表示,雖然高明的兩次鑒定結論都顯示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但是公訴機關認為高明作案時具有明確的辨別能力和一定的自控能力,建議法院審慎使用精神病鑒定證據。
一審
判處凶手無期徒刑
高明在法庭上辯解稱,他主觀上沒有殺死被害人的故意。其辯護人認為,高明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有自首情節,而且在案發後積極報案和搶救被害人。此外,高明認罪悔罪,並願意積極賠償被害人。
市一中院審理後認為,高明犯故意殺人罪,其自首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鑒於高明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且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屬也代為交納了一部分搶救費用,並能賠償被害人家屬的部分經濟損失,故法院對高明量刑時一並予以考慮。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高明無期徒刑。
據了解,李金生與其兩個孩子、岳父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高明賠償255萬餘元。這些索賠數額包括醫療費、老人的贍養費和孩子的撫養費,以及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失費,不過,一中院在附帶民事判決中,判決高明賠償被害人家屬共計90餘萬元。
現狀
生還者生存艱難
“鑒定結論說他作案時控制能力降低的依據是什麼?判決書說他積極賠償的依據又是什麼?”為李金生提供免費法律援助的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的王永傑律師,從法律角度提出疑問。據王永傑律師介紹,開庭時他當庭申請對高明重新進行精神病鑒定,但直到判決,法院並未答復。王永傑表示,他代表李金生申請檢方對一審判決抗訴,並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訴。
李金生則說:“我們都是老鄉,他有沒有精神病,大家誰不知道啊?判決裡還說他積極賠償,實際上他們家把老家的樓都賣了,只在判決前交到法院3萬塊錢,其餘錢都轉走了,現在法院判賠的90多萬,我們根本拿不到。”
一場血案使李金生不但承受著失去親人的痛苦,更使他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李金生療傷花了7萬多元,還落下9級傷殘,直到現在手指頭都不能伸直,啥事都乾不了,走幾步路胸和背部就收縮得特別緊。案發後,他把價值兩萬的設備以4000元的廢品價給賣了,饅頭店徹底不開了。一家人沒了收入,但他上有老下有小,年已70多歲的父母都是農民,不像城裡人有退休金,父母需要他贍養,而兩個孩子大的19歲、小的14歲,都在上學,每年開銷特別大。現在,李金生寄居在親戚家裡,生活靠親戚周濟。
完成采訪的時候,李金生再次說:“現在一想起此事,我就恨死高明了,恨不得他死幾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