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新華網合肥12月10日電(記者鮑曉菁)有網絡媒體近日報道“合肥交警處理違章只罰款不扣分”,稱“合肥交警大赦違章駕駛員,被監控拍到的違章記錄只罰款不扣分”。據合肥市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處罰量與公安交警部門的經費使用和民警的收入沒有關聯和影響,在集中處理交通違法行爲的具體操作過程中存在把關不嚴、失之於寬現象,下一步將嚴格依法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教育和處罰。
合肥交警有關負責人說,公安部令第123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13年元月1日將正式實施,新規加大了對部分嚴重交通違法行爲的處罰幅度和記分分值。爲做好新、舊規定的銜接,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在新規實施之前的20多天時間,組織開展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攝錄交通違法行爲集中處理工作,對已被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攝錄但不能確定實際駕駛人的不予記分,並安排專門力量對交通違法駕駛人進行集中交通安全教育,觀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
這位負責人表示,儘管合肥公安交警部門的出發點是爲了及時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切實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教育和處罰,程序設計上也嚴格遵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定,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存在把關不嚴、失之於寬現象。下一步,合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一步細化工作流程,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教育和處罰,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