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雖然距離春節還有兩個月時間,但本市的各大餐館酒店已早早迎來了預訂年夜飯的高峯。雖然春節年夜飯的價格有了一定程度的上浮,預訂方式也稍有變化,但這並沒有影響到市民預訂的熱情。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趙建國提示,市民預訂年夜飯前要和商家簽訂書面合同,防範霸王規定。
吉祥菜名不能霧裏看花
春節期間,不少飯店爲了迎合消費者求吉利圖喜慶的心理,創造了大量諸如“闔家歡樂”、“年年有餘”、“吉慶滿堂”等寓意吉祥的菜名,但從菜名上市民很難判斷菜品的主要用料。
專家提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有責任和義務將服務內容明確告訴消費者,消費者對此也有知情權。經營者應在菜名後對主要用料予以提示說明,或者在消費者詢問時給予解答。
吉利報價相當最低消費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不少飯店針對年夜飯推出了諸如“388元”、“588元” 、“688元”、“888元”的固定套餐,雖然不少經營者都表示消費者還可以針對其中不滿意的菜品進行調換,但是這一系列的吉利報價相當於爲消費者設定了最低消費。
專家提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選擇自己所需商品及服務的權利,經營者設立最低消費直接破壞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
上菜時間應提前約定好
消費者在預訂年夜飯時往往只注意約定菜品名稱、價格及人數、用餐時間,而上菜時間卻很少被人注意。由於年夜飯用餐人數激增,等接近尾聲了服務員才匆匆端上剛做好的菜,由此引發糾紛的情況並不少見。
專家提示:想解決這個問題,消費者需要在預訂年夜飯時與經營者約定好上菜時間,一般把上齊菜品時間約定到用餐時間的1/3或者1/2比較穩妥。
食材器皿尺寸均可約定
個別飯店趁年夜飯預訂火爆,在製作菜品時將平時庫存積壓的原材料大批清倉,從而影響菜品質量,還有的餐館偷偷將盛菜盤子的尺寸改小,使市民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專家提示:爲杜絕飯店在原材料新鮮度上做手腳,消費者在預訂年夜飯時可以對原材料新鮮度進行單獨約定,如必須保證菜品原料是當天或近兩天的。此外,盛放菜品器皿的尺寸大小,也可以約定在合同之中。
用餐後應主動索要發票
這是被市民經常忽略的問題,如果不主動索要發票,飯店經營者很少會主動出具發票。有時即使索要發票,飯店也經常以發票用完或可以換飲料等藉口予以婉拒。
專家提示:如果沒有和飯店簽訂“用餐合同”,發票便成爲發生糾紛後唯一能夠證明消費者和飯店合同關係的直接憑證,因此市民應在用餐後主動索要發票,經營者也必須爲消費者出具正式發票。如果經營者拒絕出具發票,則存在偷稅嫌疑,消費者可以先索要蓋有公章的收據,後再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記者胡智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