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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龔女士:我跟老公於2000年經人介紹相識相戀後步入婚姻殿堂,因老公沒有生育能力,我去做了人工授精,不多久可愛的寶寶降臨了。孩子漸漸長大,我們夫妻關係越來越不盡如人意,兩人常常爲了孩子的一點小事而爭吵。最近,老公向我提出要離婚。請問律師:我們夫妻離婚後,我的兒子能跟他爸解除父子關係嗎?
律師答問:
你的兒子不能與你前夫解除父子關係。因爲我們國家在立法上是不能解除父子或父女關係的,只能解除收養關係。由於你的兒子與你前夫不屬於收養關係,而是合法的婚生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即便你的兒子與你前夫沒有血緣關係,他們之間的父子關係也不能隨便解除。
菅峯律師:上海旭燦律師事務所主任,讀者俱樂部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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