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歷時六年、涉及曾經的東陽富豪吳英上億資產的"案中案",如今依舊沒有平息。不久前,吳英對11月29號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財產糾紛案裁定進行上訴,要求法院徹查“假合同”“假訴訟”涉及的詐騙行爲。
吳英的代理律師之一,雲南里程律師事務所律師呂海波告訴記者,在收到法院的裁定書之後,他們便決定提起上訴。
呂海波:7號我們通過快遞公司(把上訴書)寄給了中院(即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這兩起涉及吳英的本色集團上億資產的房產糾紛起源於六年前。根據吳英的自述,2006年12月20日,吳英被其債權人楊志昂等人非法拘禁,吳英隨身帶的330萬元現金支票、數張銀行卡以及價值幾十萬的手錶、首飾都被擄走,並被逼迫在30多份空白紙上簽字。
吳永正:是那天下午六點左右(把僞造的文件)送到概念酒店總檯的,他把這些事情做成了,她才獲得自由的。警告她不允許報案。
就在吳英被非法拘禁期間,自稱爲吳英代理人的畢健,以吳英作爲原告向當地法院起訴胡滋仁和劉賢富二人拖欠房屋尾款。
2006年12月28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兩起案件進行了民事調解,調解結果是購房者在付清餘款之後,便可以執行房產的過戶手續。但吳英在申訴材料中堅稱,她本人從沒有去過法院起訴,也不認識案件中的兩位被告,更沒有委託過他人代理起訴。吳英的代理律師,雲南里程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建偉:
朱建偉:被告人的代理人聲稱,經朋友介紹認識的吳英,那麼吳英就要問“我在何時何地是怎樣經哪個朋友介紹認識的?”他的代理人說“這些我都不知道”,那我們要求當事人本人出庭他又不來,理由是他工作繁忙沒時間。
對於這兩起房產糾紛,吳英方面一直堅持認爲案件子虛烏有。
朱建偉:一句話,就是假案麼,有人要通過假案借司法的手段去獲取吳英的財產。就這麼簡單的事。
今年11月27號,吳英的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分別起訴胡滋仁、劉賢富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案件,由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兩天後,浙江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銷2006年12月28日達成的民事調解書,並以畢健無充分證據證明得到本色集團委託授權爲由,駁回畢健以本色集團名義的起訴。
但對這樣的裁定,吳英方面並不認同。吳英的代理律師之一,雲南里程律師事務所律師呂海波:
呂海波:他們這個裁定本身就是很矛盾嘛,一方面說本色公司沒有起訴,一方面又要駁回,你駁回總得有個主體啊,你駁回誰的起訴啊,畢健無論有沒有授權,只可能是訴訟參與人,你駁回只能駁回當事人的起訴啊,那你駁回本色公司,那他沒有起訴啊,你自己都說他沒有起訴啊。
吳英方面在上訴狀中要求終結訴訟,查明“房屋轉讓協議是否僞造”“兩個受讓人是否已經向本色集團支付了相應購房款”“本色集團有沒有收到2006年12月28日民事調解書中提到的訴訟費用”等事實,並退還上訴人原來就本案繳納的上訴費用。
兩起案件開庭時,吳英方面曾要求法院終止審理、移交公安機關查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但金華中院的裁定書中對此並未提及,吳英方面再次要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朱建偉:如果同一法律事實它本身就涉及到一個問題,它就是一個是不是刑事犯罪的問題,那麼就移送公安機關。那麼本案很明顯,這個合同從來就不存在,可以講純屬僞造、子虛烏有,那他就應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