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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矛盾引發的凶殺案頻頻發生,有的是弒父,有的是殺逆子,最有名的是李磊殺了自己父母及一家人。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再次審理一起弒父案,房山人鄭海龍不堪忍受父親長年的脾氣暴躁,竟拿錘子砸死了父親,檢方指控他犯故意殺人罪。
指控:持鐵錘多次砸父
上午10時30分,鄭海龍被法警押著走進法庭。他身高約1米7,長得頗為壯實。在回答公訴人和法官的問題時,鄭海龍聲音洪亮。對檢方的指控,鄭海龍承認屬實,並表示認罪。
檢方指控稱,鄭海龍於2012年7月13日12時許,在房山區竇店鎮望楚村其家中,因瑣事與其父親鄭某(男,歿年48歲)發生衝突,其間鄭海龍持鐵錘擊打鄭某頭部、背部多次,致鄭某顱腦損傷死亡。鄭海龍作案後,於當日自動投案。
檢方認為,鄭海龍因瑣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自述:作案前支走母親
鄭海龍今年27歲,初中文化,房山區人,是一家工廠的臨時工。鄭海龍的父親鄭某今年48歲,無業。用鄭海龍的話來說,鄭某全身都有毛病,以前做過開顱手術,還是殘疾人,左腿從大腿根部往下都被截肢了。
在法庭上,鄭海龍介紹了案發經過。他說:“今年7月12日夜裡11點多的時候,我正在東屋睡覺,聽見父親又在罵我母親,還說這個家要不要都兩可,我聽見後心裡特難受。他以前也經常這樣,我當時自殺的心都有了,但是我根本管不了他。他一直罵到凌晨兩點多,我就睡著了。第二天早上6點多我起床後,聽見父親還在罵,我也沒管他,騎著自行車就去廠裡上班了。到了中午11點半我回到家後,父母和弟弟都在家,飯已經做好了,我們正准備吃飯,父親又開始罵我媽,我就讓我媽和弟弟先出去,我和父親聊聊。”
據鄭海龍介紹,母親和弟弟出去後,鄭某就說什麼家裡不乾淨,人都該死。“我和他爭吵了兩句,他就罵我,並拿著錘子要砸我的電腦,我攔著不讓他砸,結果他就用錘子打我,說要弄死我。錘子蹭到我臉部,把我眼鏡打掉了,我就從他手裡搶過錘子扔在一邊,然後把他按倒,他臉朝下倒在地上,我騎在他腰部,問他能不能別鬧了,好好過日子。”鄭海龍回憶說,當時鄭某說“你先把我放開”,放開後,鄭某又撿起錘子打他,於是他又搶錘子。當時他眼鏡掉了,看不太清楚,模模糊糊地看見父親頭部紅了,嚇得他站起來不敢動了。這時候鄭某坐在那兒不停地罵,還拽著鄭海龍的衣服不放,鄭海龍就閉著眼睛一邊往後退,一邊用錘子狠狠地掄,打完後他清醒了,就從屋裡找眼鏡,戴上眼鏡後看見地上都是血。
“當時感覺我父親是死了,心裡很害怕。我不怕自己以後怎麼辦,是怕我母親以後沒人照顧。”鄭海龍說,案發後,他打110報警,對警察說他把父親殺死了。
對話:父子感情一向不好
“你們之間有什麼矛盾嗎?”記者問道。
鄭海龍說:“父親的脾氣特別不好,總是打罵家裡人,在家裡說一不二,我長大後,他就不怎麼打我了,但總是罵我媽。到了2011年12月份的時候,他因為身體有毛病,左腿從大腿根部往下都被截肢了,從那以後,他對家裡人更加暴躁,總是罵我們。我和母親沒辦法,只能忍著,一直到案發。”
“這種矛盾積累了多長時間?”
“我是1985年生人,但矛盾就有20多年了。我父親的脾氣特別不好,他自己說從小脾氣就不好。從我記事的時候,父親就經常打罵我母親,對我和弟弟也是經常打罵。父親在外邊受了氣,或者有一點不痛快,回家就瘋了似的喝酒,然後就罵我們,打我們,我是在上初中的時候纔不被他打的。我弟弟是在上中專後纔不挨打的。去年我父親因為喝酒抽煙,下肢截肢了,他在身體有病的這段時間,脾氣變得越來越不好,總是罵我們,我們沒辦法,只能忍著。”
“能具體描述下你父親打罵你的情況嗎?”
“就是不分場合,只要他心裡不痛快,就連打帶罵,直到我長大後,他纔不打我了。”
“從小就這樣?”
“我從小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直到上中學的時候,纔回到父母身邊。但是我爺爺家和我家離得也很近,所以父親從小就打罵我。”
“除了打罵家人,你父親還打過其他人嗎?”
“打過,由於打傷他人,父親還坐過牢。”
“案發當天,你說要和父親談談的時候,心裡是怎麼想的,談什麼呢?”
“就是想求求他,讓他好好過日子。”
“那你為什麼讓其他人都出去?”
“我母親身體不好,父親一直在罵她,我怕她著急,就讓她先出去,我怕母親有事,就讓弟弟跟著她。”
“怎麼會嚴重到殺死父親的程度?”
“當時他坐在地上罵我,說他不死,就把全家人都弄死,他說完這些話後,我就真的害怕了,怕他把家裡人都弄死,他這種人說的出就做的到。”
“你父親當時打你的時候用的力氣大嗎?”
“不大,他力氣大的話,我早被他用錘子砸死了。”
“以前打你的時候呢?”
“以前用力大,我感覺他就是想打死我。但以前都是我母親攔住他,然後我母親假裝打我。”
“你奪過錘子砸你父親的時候,是怎麼想的?”
“他說要弄死我,我特別害怕,就用錘子不停地掄他,讓他接近不了我也打不了我。”
證人:死者生前脾氣不好
鄭海龍的母親張某作證說,案發前一天晚上,丈夫鄭某出去玩牌,回來後就脾氣不好,又開始罵她。
“自從結婚以來,我丈夫就經常罵我,兩個孩子出生後,他又打罵孩子。孩子長大以後,他不怎麼打罵孩子了,卻又開始罵我。但是,自從他生病被截肢後,他覺得兩個孩子對他不好,就又開始罵孩子了。”張某如此說。
而鄭海龍的弟弟則作證說,案發之時,因為父親鄭某亂罵人,鄭海龍和鄭某在家裡吵起來了。他在門外看到鄭海龍騎在鄭某身上,還聽見鄭某說:“今天你不弄死我,我就弄死你。”鄭海龍的弟弟說,他覺得只有讓父親徹底服軟,纔會沒事,否則以父親的脾氣,指不定會出什麼事。但是,他並沒有看見鄭海龍拿錘子砸父親,否則他會衝進去阻攔。
控辯:建議從輕判處
市檢一分院檢察官周莉寧擔任了此案的公訴人。周莉寧介紹說,根據相關證據,鄭海龍在案發後打電話報警,主動向警方投案。到案後,鄭海龍能如實供述案發經過,且供述一直很穩定,沒有翻供的情況。綜合考慮全案,她建議法院對鄭海龍從輕判處。
“自首、認罪態度好都是法定的情節,可以對鄭海龍減輕或從輕處罰。而大家所關注的父子之間長期的積怨等家庭矛盾問題,只能建議法官在量刑時酌情考慮。”周莉寧說,至於具體的量刑建議,還要結合鄭海龍在今天庭審中的供述及認罪、悔罪態度,作出及時調整,在發表量刑建議時再決定。
開庭之前,指定為鄭海龍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告訴記者,他將結合在案證據,為鄭海龍作有罪但可以減輕處罰的辯護。該律師告訴記者,他庭前並未接觸過鄭海龍的家人,但是從在案證據可以看出,鄭海龍可以獲得從輕處罰。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