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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3年本市體育中考將於明年4月份舉行,昨天市教委出臺了傷殘學生、體育獲獎學生免試和成績評定的相關規定。其中在七至九年級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運動會獲得個人前八名、集體項目前八名的運動員;以及市教委規定的免試項目比賽中獲得個人、集體前八名的,可免於參加體育測試。
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有殘疾證)和因嚴重傷病而長期免修體育課的學生,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可申請免試,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認定與審批。學校應組織這些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體育鍛煉活動,並記錄學生的活動表現,給予體育成績的評定。
2013年殘疾學生辦理免試後,以滿分30分記入升學總成績;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及不能參加平時和體育統一測試的學生,辦理免試後按體育考試成績滿分的60%,即18分記入升學總成績。
在七至九年級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運動會獲得個人前八名、集體項目前八名的運動員;參加市教委、市教委與市體育局聯合舉辦的及以上級別的體育競賽,在市教委規定的免試項目比賽中獲得個人前八名、集體項目前八名(不足8支參賽隊或8人蔘賽的比賽項目,以秩序冊規程規定的錄取名次爲準)的主力運動員,可免於參加統一體育測試,並按滿分12分計算。從2013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不再享受免試政策,均須報名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體育測試。
過於肥胖或患病不適於參加體育統一測試長跑項目的學生,可由學校根據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申請辦理該項目免試。經批准後,該項成績按必測項目成績滿分的20%,即0.8分計算。(記者李晶實習生史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