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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小學設備設施配置標準出臺
本報訊(記者肖陸軍)昨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市政府批准同意,深圳市教育局修訂了《深圳市義務教育規範化學校設備設施配置標準》和制定《深圳市普通高中設備設施配置標準》(試行),並已正式印發實施。
《深圳市普通高中設備設施配置標準》(試行)確定了深圳市普通高中學校教育教學設備設施的配置標準,不含生活服務、體育活動室(館)及校園網絡信息設備設施配置標準。標準中涉及的校園網絡中心及網絡安全標準、校園安全監控系統、學校電話交換系統等標準另行制定。
根據標準,中學班額爲50人。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設備設施配備數量應根據學校班額最多學生數作適當增減。平行班較多的學校,實驗室數量可適當增加。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使用的設備設施配備數量應根據學校班額最多學生數作適當增減。
小學:
取消最少12個班限制
《深圳市義務教育規範化學校設備設施配置標準》同時公佈,和高中一樣,標準要求現有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參照執行,逐步完善。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另行制定。
班額按教育部規定,小學班額爲45人,中學班額爲50人。以往,深圳對普通小學的規模規定是最少要設12個班。對此,新標準進行了改進,取消了小學規模12個班的規定,而初中學校班級規模則由12~24班改爲18~24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