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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現在要告訴你一個人在事業上的成功需要哪些條件,你一定會不屑於此類早已過時的所謂訣竅論: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天賦嗎?
好像也不錯。但這也確實是一句過時的老話。假如你有先天性殘疾,那麼任你再如何勤奮鍛鍊身體,你也成不了宇航員。這是很簡單的事實,就像石頭再怎麼保持恆溫,也孵不出小雞。
我們不得不承認天才的作用。所謂天才,即是“天生我才”。我認爲天才就是天生的,是基因造成的,而且是一種迄今爲止無法用科學所證明的神祕基因。具有天才的人對某項事物有一種強烈的熱愛之情,他對其感興趣並在鑽研過程中不感到枯燥。
如果一個人對某種事物不感興趣,甚至厭惡,那麼他下再大工夫也不如對感興趣的事物牛刀小試所獲得的成績大。所謂強扭的瓜不甜,應該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一個人的發展方向應順其自然。我們的教育常像龔自珍在《病梅館記》裏所抨擊的那樣,不讓學子自由舒展地學習,總要強迫他們學與自己“氣”所不合的東西,一旦他們學不進去,就斥爲不可教也。按某些人所謂“美”的原則去製造病態的“梅”,一直到現在仍在繼續。
當然,一些重點大學早就認識到這一點,採取了學分制,學生可不拘於一個學科一個系。但還有很多大學還在強迫學生按某些“遺老”的方針去做,更別說我們中小學的基礎教育。
很多天才有其獨特的學習方法,我們如果認爲不合時宜而去壓制,就會失去很多對社會有造就的人才。這裏有一位成功者,他出的七本書被譯成二十一種文字,其中很多章節被編入六十多種教科書和文集。當別人一再要求他寫一本成功之道的書時,他卻一再推辭,最後不得已,公佈了叫人吃驚的祕密:
首先,作爲一名飲譽天下的大記者,他一生幾乎沒有一次搶先發出獨家新聞。他的知識結構極不完整,連他的打字水平也出奇的不好,部分原因是他拼句方法不佳。就是他自己寫出的東西,也經常立即忘得一乾二淨。他一生浪費的時間多得驚人,勤奮也只是陣發性的。工作再緊張,他也要想法休息,交交朋友,享受豐富的社交生活,而絕不像魯迅那樣把喝咖啡的時間也用來學習。他在一個說德語的國家住了五年,也沒學會德語。他自己也認爲不能找任何藉口原諒自己,但又強調他是“心中另有所好”。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多麼四體不勤和放縱自己。他在巴黎工作時,他的上司很快看出現場報道非他所長,他對政治缺乏基本興趣,但對人物卻情有獨鍾,他的專長是寫環境和人物時能引人入勝,能敏捷處理新聞特寫。於是上司派他漫遊歐洲,寫寫觀感。那時沒有一處美國大使館設有新聞或文化官員,記者完全靠自己闖。他建立起各種關係,把這視作新聞工作的基礎。
他特別強調,他的“職業生活中大部分好運氣是辭職帶來的”。他宣稱他參加新聞工作的優點除了好奇,就是無知。他認爲新聞學的第一要素是懂得你想知道的是什麼,其次是弄清楚誰願意告訴你。他常常爲消遣而大量閱讀,但從不願受書的影響。他獲取知識的方法是儘量聽有學問的人們彼此爭論,那比枯燥的學習收益更快更輕鬆。他基本上是爲自己寫作,爲了滿足自己多方面的好奇心寫作。他說:“我的工作是某種自我教育。”
這個人就是靠寫內幕書出名的,他叫約翰·根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