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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4歲女兒送到康復中心上了9天課,卻接到孩子被老師摔成重傷的噩耗!看着至今仍躺在醫院的女兒,邱長澄和妻子欲哭無淚。
昨天上午,廣州番禺區法院在沙灣刑事審判庭對許立歡摔傷4歲女童瑤瑤(化名)一案進行一審宣判,原康復中心教師許立歡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許立歡當庭服判,而邱長澄卻認爲判得太輕,考慮到女兒未來漫長的治療康復之路和龐大的治療費用,他更爲憤懣:“早知今日,當初就算女兒啞巴一輩子,我也不會送她去那種地方!”
難除的噩夢
儘管事發已經過去5個月,但瑤瑤依然沒有從陰霾中走出來,她幾乎沒有笑過,有時還會從噩夢中醒來
27歲的許立歡是廣州市番禺區子惠兒童康復服務中心的老師。今年6月,她到康復中心任職。
7月2日早上10時許,她在該服務中心二樓體育室上課,瑤瑤起初還在睡覺,後被許立歡用鞋打腳板喚醒。她將瑤瑤置於約離地面40釐米的U形平衡臺上做訓練,但瑤瑤滑落坐在地板上。之後,許立歡再次將瑤瑤放上平衡臺,但瑤瑤不配合。許立歡於是拉起瑤瑤雙手,將她凌空吊起,並快速向後摔在地上,而後又拉起瑤瑤的雙腳原地做360°翻轉,瑤瑤頭部撞在地上,馬上昏迷不醒。許立歡踢了瑤瑤一腳,發現情況不妙,這才呼叫求救,與其他老師一起將瑤瑤送到醫院。整個過程被康復中心的攝像頭全程記錄下來。
瑤瑤先被送往附近的番禺中醫院搶救,因傷重,當天即轉送至番禺區何賢紀念醫院住院治療,後又轉至廣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經鑑定,瑤瑤的損傷程度爲重傷。被摔傷後,瑤瑤先後進行了兩次開顱手術。第一次是左邊開顱,取出了12.8釐米的頭骨,9月30日第二次手術開了右邊頭顱做積血引流手術。
瑤瑤重傷,改變了邱家的生活。事發到現在,邱長澄與妻子都沒有上班,也沒回家,幾乎每天24小時吃住在醫院。而鉅額的手術費也令這個剛剛在廣州立足的外來家庭不堪重負。
邱長澄告訴筆者,瑤瑤至今的醫療費已經超過10萬元,以後的治療康復之路還很漫長,還不知道要花費多少錢。康復機構支付了將近10萬元的費用,許立歡的家屬支付了2萬元。
愛女心切的邱長澄與妻子每天都將女兒綁在牀邊,訓練她站立,而瑤瑤的右腳總是無力支撐,單腿站立。邱長澄告訴筆者,瑤瑤出生後,他和妻子發現女兒說話有障礙,本來想找醫院進行治療,但考慮到夫妻兩人要上班,所以才選擇了有老師照看的子惠康復中心。如今,邱長澄對當初的選擇懊悔不已:“我們太希望她完美,沒想到是往鬼門關裏送。”
瑤瑤具體的手術方案尚未最後確定。但據估算,瑤瑤除了手術治療還得修復頭骨,光是手術費用就至少要花費50萬元。邱長澄感到壓力很大,他告訴筆者,在瑤瑤出事前,他每月有4000元收入,妻子每月有1000多元的收入。但現在爲了照顧女兒,家庭收入幾乎爲零。
面對未來,邱長澄有些沮喪,他說,儘管事發已經過去5個月,但瑤瑤依然沒有從陰霾中走出來。在過去的5個月,她幾乎沒有笑過,有時還會從噩夢中醒來。
遲到的懺悔
康復中心主任稱,造成瑤瑤受傷責任在老師本人,中心經營狀況不佳,對瑤瑤以後的治療費用無力支付
10月10日,番禺區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摔傷瑤瑤的女老師許立歡坐到了被告席上。
她對指控事實供認不諱,淚灑法庭表示懺悔:“我知錯了!我以前對她(瑤瑤)一直很好的,那天心情暴躁,有些心急,才失手打了她,讓瑤瑤受傷。”她面對法官哭泣着,乞求輕判。昨日庭審時,聽到六年六個月的判決結果,許立歡沉默了好久,纔回應表示服判,再次強調不是故意要傷害瑤瑤。
筆者昨天來到許立歡任職的番禺區子惠兒童康復服務中心。這是一家由番禺區殘疾人聯合會批覆、民政局登記註冊的機構,專門訓練有自閉症(孤獨症)學習障礙、多動症、語言障礙的兒童。該中心主任譚添尹告訴筆者,許立歡中專畢業,學的是文祕,以前曾經在工廠做過。“說實話,這一行很難招老師,帶這些兒童,不是輕鬆的事。”譚添尹一邊大吐苦水,一邊帶着筆者參觀康復中心。
康復中心面積不大,租用了一層樓,有一間大課室和三四間小課室,小課室主要進行的是語訓、思維訓練,譚添尹向筆者強調,進行專業課程的都要求大專以上的老師。而在大課室,7位老師帶着近20個孩子正在上體育課,瑤瑤出事的地點也就是在這間大課室裏。“對這一類老師要求就不是很高,一個月2000多塊錢的工資,還要給孩子擦屁股,會有幾個大學生願意來幹這樣的事?”譚添尹說,當初看中許立歡,也是看她不挑剔、願意幹,所以把她留下來了,讓她當保育員。
瑤瑤的事情發生之後,子惠康復中心備受外界譴責,“站在門口指指點點的有,打電話來責罵的也有,還有10多位家長乾脆把孩子帶走了,從此不來上課,而我們招生現在也十分困難。”
譚添尹稱,“造成瑤瑤受傷完全是許立歡老師嚴重脫離安全操作規範、超出其職責範圍的個人故意犯罪行爲造成,責任在老師本人。現在康復中心經營狀況不佳,對瑤瑤以後的治療費用也無力支付了。”
特殊兒童教育規範缺失
-縱深
溫嶺虐童案事件發生後,涉案教師顏豔紅被處以行政拘留後釋放,再次引發是否該增設“虐童罪”的探討。
番禺區法院刑庭副庭長麥雄傑表示,在瑤瑤被摔成重傷一案中,許立歡故意傷害年幼學員身體、致其重傷,並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法院根據刑法規定判處故意傷害罪、並處以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表明了國家嚴格追究許立歡故意傷害行爲法律責任的態度。
麥雄傑法官表示,本案的判決結果既是爲了懲罰許立歡本人實施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犯罪行爲,也希望能警醒社會公衆,尤其是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加強對兒童的關心和愛護,切勿以身試法,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
廣東粵通律師事務所李金宏律師認爲,近段時間的虐童事件應該引起國家立法部門的深思。“瑤瑤是因爲所受傷害爲重傷,許立歡才得以被重判,而浙江溫嶺虐童案的主角顏豔紅僅僅行政拘留十五日。究其原因,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公安機關只能如此處理,這是我國立法方面的缺陷。”
李金宏律師認爲,我國應該儘快設立“虐童罪”,以解決此類雖未造成身體傷害,卻造成幼童精神巨大傷害等無法可依的尷尬局面。
瑤瑤的悲劇,暴露出當前我國特殊兒童教育規範缺失。
廣東省殘聯副理事長柯沫夫表示,我國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兒童人數龐大,廣東的這類兒童就達17萬人之多,而能提供這類專業服務的學位僅有1萬多個,缺口很大。這種教育主要靠社會保障體系和殘疾人服務機構兩方面力量實施,但公辦特殊兒童教育機構根本無法滿足需求,因此,政府大力鼓勵民營特殊兒童教育機構的發展。
民營特殊兒童教育機構受限於資金、師資等方面因素,教育水平良莠不齊,教師工資不高、專業人員流失嚴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門檻就不得不降低。
儘管目前我省有專門爲殘疾兒童康復老師免費開設的培訓課程,但對於師資緊張的教育機構而言,“他們也不太願意抽出人員脫產參加培訓。”
筆者在採訪中瞭解中,這種現象普遍存在。特殊兒童教育要求師生比例爲1:2或1:3,但在實際中,一位教師負責多個學生的情況十分常見。儘管教師被要求持證上崗,但爲了填補師資空缺,也有一些機構鋌而走險,對無證教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瑤瑤事件令人痛心。”柯沫夫透露,廣東正在對我省現有的“學前殘疾兒童康復保障條例”做修改,將通過“以獎代補”、加大專業從業人員培訓、政府購買服務等措施,努力爲特殊兒童尤其是不發達地區的特殊兒童提供更好的康復教育。
不過,他也坦言,目前仍需要研究解決的一個問題是,對一些省內異地接受康復教育的兒童,如何在政策、財政方面解決市與市之間的協調問題,避免讓家長兒童出現“兩頭落空”的尷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