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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租房項目建設水平和商品房差不多。南方日報記者梁維春攝
上周,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公示了惠城中心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名單,1141戶家庭通過了資格審核、審查,該批人員將成為惠州市首批公租房的候選人,春節前可選房入住。
本月26日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書面向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反映公示對象的家庭住房及經濟等方面的問題。
公租房配套待完善
惠州中心區目前主要有3個公租房項目,分別是位於江北金龍大道和金石二路交匯處的金石花園二期、位於惠州火車西站附近的傍山居和位於古塘坳尖峰山的惠峰居。
即將投入使用的金石花園二期項目與火車西站公租房項目建設工程已接近尾聲,樓房建設已基本完成,還沒有進行裝修,掃尾工作與裝修工作還要持續一段時間。
雖是公租房,但惠州公租房項目的建設水平卻並不低。在同樣是保障房的金石花園一期,已有不少住戶,無論是樓房式樣還是綠化建設,均與商業樓盤差不多,小區有物業管理,進入小區需刷卡。該小區居民說,這裡租金便宜,樓盤不遠處有菜市場,生活很方便。未來,金石花園二期情況將與一期基本一致。
公租房項目的不足之處主要是地理位置較偏,周邊環境差,交通不便。無論是火車西站項目還是金石花園二期,都離市區較遠,且只有兩趟公交車經過。特別是從火車西站到公租房項目,中間還有一段距離不短的路,沒有路燈,野草叢生。若想出行便利,居民還需購置摩托車或電動車。金石花園的保安也表示,買輛電動車,出行會便利很多。
金石花園項目的周邊道路較差,小區鄰近金澤物流園與車管所江北汽車檢測站,周圍車來車往,塵土飛揚。火車西站項目周圍還是一片荒蕪,項目緊鄰鐵路,火車通過會產生噪音。
對於公租房選址偏僻,有市民認為,此舉能夠保證社會弱勢群體獲得房源,避免『開寶馬住廉租房』之類的事情發生。對此,市住建部門解釋,惠州此前創新保障性住房制度,從2010年起,惠城中心區停止新建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直管公房、公務人員過渡性住房和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合並管理、並軌運行,統一歸類為公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只租不售,建設公租房項目時,市區繁華地段已經沒有地塊,所以只拿到3個相對偏僻的地塊。
房源搖號分配
來自市區各處的1141戶保障家庭,將如何分配這3個保障房項目的房源?
市住建部門表示,主要通過搖號配租的方式產生,保障家庭如對分到的房子不滿意,可以選擇退出不租。
在建設標准上,公租房將采取成套住宅或集體宿捨等形式,根據不同對象,合理確定不同戶型結構,建築面積控制在40至50平方米。
公租房租金標准由市、縣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房產管理部門按照公租房所在地市場租金水平確定,報市、縣區政府(管委會)批准後公布執行。公租房租金每3年調整一次,並向社會公布。公租房產權人應當與承租人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並使用統一的租賃合同文本,公租房租賃合同期限為3年。
此外,政府將針對租住公租房的經濟困難家庭實行經濟補助政策,按照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的不同,由低到高分為6個檔次實施租金補助,最低的補助40%,最高的補助98%。按照新的《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按房租全額提取。
此次公示的住房保障家庭名單,是今年9月份受理的首批公租房申請家庭。雖然目前首批公租房的申請已經結束,但公租房的申請工作已經常態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所在產業園區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等待下批公租房房源分配。見習記者聶金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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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人可申請公租房?
今年8月1日起,惠州正式實施《惠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和《惠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助辦法》。根據規定,只要是無房者,均有資格申請公租房。
惠州公租房的保障對象除了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還包括城鎮穩定就業的無房職工和異地務工人員。但公租房會優先保障低保、重點優撫對象等困難家庭,其次為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城鎮穩定就業的無房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的異地務工人員。
2.轉租將被免除租賃資格
根據《惠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市場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租房運營單位及工作人員,向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出租公租房的,擅自調整公租房租金標准的,改變公租房性質、用途以及配套設施用途的,將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承租人如果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公租房的,或改變公租房用途的,破壞或者擅自裝修公租房拒不恢復原狀的,或在公租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租房的,也將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記入公租房管理檔案,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已享受租金補助的家庭退還租金補助。承租人要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公租房,取消其住房保障資格,退回公租房後不得申請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