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爲了切實保障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按照甘肅省民政廳、財政廳《關於2013年提高全省城市低保標準的通知》要求,我市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提高城市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五區由354元提高到407元,三縣由266元提高到306元。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已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縣區民政和財政部門立即行動起來,確保按時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