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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劍)近日,海淀法院開展了一次集中強制執行,數十名法官、法警從法院出發,分成7個組前往市區的不同地點,對一批案件進行集中執行。
據法官介紹,這些案件雖然涉及的金額並不大,也就是三四萬元,但老賴長期不履行判決,『打電話也不接,總拖著不還錢』。
12月11日從晚上7點到8點半的一個多小時內,法官們先後到達兩處執行地點均撲空。在第三處執行地點中關村二小附近的某小區,執行人也電話通知法官,老賴所在房間的燈沒有亮,但其駕駛的小奧拓停在了樓外。
據法官介紹,在這起案件中,原告賈某與被告李某原為同一單位同事。賈某於2009年6月10日向李某的賬戶匯入69800元,李某稱此錢為賈某欠款,賈某稱此款為其給付李某的借款。李某隨後返還賈某19000元,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要求李某返還賈某剩餘的不當得利50800元。
但李某並未履行義務還錢,賈某依法申請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後,李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書的內容。法院已經依法對其名下機動車在車管所辦理查封手續。法官多次給李某打電話,要求其將車輛交至法院並妥善履行義務,但李某仍然拒不履行。
十幾分鍾後,法官們抵達李某的居住地,一輛黃色奧拓停在了樓前。法官們經過比對案件資料確認,該車正是李某已經被查封的車輛,而此時李某居住的屋內卻是黑著燈。法官們立刻進入樓內,反復多次敲門,都沒見李某的屋內有回應。法官們當即決定,將其車輛拖至法院扣押。
正在法官聯系開鎖公司時,李某突然從樓內走出,『你們不是找我嗎,我在家呢』。法官們詢問,剛纔為何不開門,但李某默不作聲。『什麼時候還錢啊,事兒都兩年了,該還錢了。』法官質問李某。李某未現慌亂,從容地回答:『東西都在這呢,我沒錢。』聽罷此言,原告賈某情緒激動,大聲指責李某長期賴賬不還,『誰的錢都不是偷來的,法律都判決了,你就得還錢』。若不是法警勸解,兩人差點動手廝打起來。
李某很快又說,『屋裡有電視,有電腦,都可以搬走,就是沒錢還』。在出示了搜查令後,法警對李某所在的房屋進行了搜查,發現了3000元現金及首飾,但現金數額距離5萬元仍相差懸殊。李某倒是對法官說,屋裡的東西隨便搬都行,『我就是沒錢』。法官說,屋裡的東西是李某的生活必需品,法院不會沒收,但現金和首飾一並扣留。由於李某拒不履行判決,法官決定將李某帶回法院,並司法拘留15天。
據了解,當天的集中執行行動一直持續到次日凌晨1點,多名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老賴』被帶回法院,法院將根據其行為作出相應處罰。
本版攝影本報記者徐曉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