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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都市報》報道13日,廣東省計生委稱,“八胞胎”案件中,除了母親生的3名孩子以外,其餘兩名代孕媽媽生的5名孩子都算超生。近期計生部門將會向孩子父母徵收社會撫養費。據推算,若“八胞胎”父母一年收入100萬元,那麼最高將被徵收上千萬元的社會撫養費。
母親所生不算超生
去年12月,借試管嬰兒+代孕,廣州番禺一對L姓富商誕下八胞胎見報後。隨後有關部門介入調查,但是一直沒有給出調查處結果。
如今“八胞胎”已兩歲。13日,廣東省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專門諮詢過法律專家,最後給出了定性,除了母親所生的3個孩子以外,其餘兩名代孕媽媽分別生下的2名和3名孩子都屬超生。近期將按照當地的標準向其父母徵收社會撫養費。
13日,肇慶市計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八胞胎父母的戶籍都在肇慶市鼎湖區,屬於農村居民。
最高要罰上千萬
據規定,八胞胎是在2010年8、9月出生,其中5個算超生。2009年肇慶鼎湖區當地鄉鎮農民人均純收入爲6355元。根據此前媒體報道,八胞胎一個月的保姆費用高達10萬元。據此估算,八胞胎父母2009年純收入最起碼有100萬元,超過當年6355元的當地鄉鎮農民人均純收入。根據規定,按最高處罰可達一千多萬,最低處罰也有500餘萬。13日,廣東省計生辦主任董玉整稱,《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採取的計算方法就是爲了避免富人超生嚴重。因此越有錢,超生被徵收的社會撫養費也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