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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改造後,燈亮了一天一夜,後來就沒再亮過。我們還是得和以前一樣,早上6點摸黑出門晨練。”家住興慶區利羣社區的馬阿姨告訴記者,他們的社區屬於老社區,沒有物業,由社區居委會代收衛生費。老舊小區改造後,居民家裏通上了天然氣,做飯倒是方便了,可今年10月份安裝的路燈,卻依然沒有起上什麼作用。
由於樓道里沒有燈,路燈亮的那天,光照進樓道里,居民們還能趁着亮光放心上下樓出去遛彎晨練,可現在路燈成了擺設,這不是白白砸錢嗎?很多居民都對此表示不滿。
小區的車輛管理員郭阿姨還告訴記者,施工單位爲了試燈亮,路燈連着亮了一天一夜,可試完燈後就再沒人管了。“施工單位說電費讓居民自己收交,可是我們都不知道路燈的電卡在哪?”利羣社區居委會的馬主任表示,施工單位曾說要把電卡交給居委會管理,但居委會並沒有接到上級主管部門的通知,因此,居委會也沒有接收到電卡。馬主任憂慮,要是接收了電卡,誰來維護小區的路燈?電費該由誰來交?而且,後期維護、管理權責不清,讓路燈的正常使用變成了難題。
截至記者發稿,利羣社區的路燈依然“歇工”,居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儘快落實責任,還居民一個安全明亮的出行環境。
本報實習記者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