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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一丁)從2009年至今,七旬老人張應蘭每年600元錢的贍養費被頻頻拖欠,在多次索要未果後,老人只得尋求法院的幫助。
據悉,家住大通縣黃家寨鎮的張應蘭老人,老伴病故且體弱多病,老人共有三個兒子,她一直與大兒子生活在一起。本想着養兒防老,但沒想到大兒子卻因家務瑣事不盡贍養義務,拒絕支付老人的贍養費。無奈之下,2009年底老人將大兒子告到法院,對此縣法院作出調解,要求老人大兒子每年支付給老人面粉300斤、清油50斤、每月生活費50元。但沒想到調解書生效後,老人的大兒子對此置之不理,遲遲不予履行贍養義務,張應蘭老人不得已再次向法院申請執行。迫於法院的壓力,大兒子支付了2011年前的全部贍養費。但好景不長,這之後,大兒子又多次拖欠老人贍養費,今年6月,老人再次到法院請求強制執行。法院執行庭工作人員來到大兒子家中,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進行調解,使大兒子終於承認了不贍養老人的錯誤,當即支付了拖欠的贍養費及相關物品,並表示今後一定要照料好母親,給子女做個好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