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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社會和網絡上出現“2012年12月21日是所謂‘世界末日'”的言論,國內外多名科學家及宗教界人士一致批駁所謂“末日”謠言。市公安局昨日發佈消息,如有人藉機編造、散佈謠言,詐騙斂財滋事,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將依法處理。
12月9日,重慶榮昌縣兩人在街道利用喇叭向過往羣衆宣揚“世界末日”等歪理邪說,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10日行政拘留。12月12日,兩男子在重慶北部新區627公交站站臺散發“世界末日”傳單,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10日行政拘留。
公安機關提醒市民,對所謂“世界末日”謠言堅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市民若發現邪教組織違法犯罪活動,請及時撥打110報警,並配合公安機關打擊處置。據《重慶商報》
武漢5無業人員進小區造謠
前天,東西湖區公安分局依法對5名在小區、村灣及公衆場所以散發傳單、呼喊等方式散佈子虛烏有的世界末日來臨謠言、製造社會恐慌的無業人員予以10日行政拘留處罰。
近日,東西湖區公安分局常青花園派出所、吳家山街派出所等單位民警相繼接到羣衆舉報,有不法人員在小區、村灣、企業門前以發傳單、呼喊等方式散佈今年12月21日世界末日來臨謠言,讓人們走出家門出逃,從而製造社會恐慌,嚴重干擾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
東西湖分局及時組織警力迅速開展調查走訪和摸排,昨天相繼抓獲江某、羅某等5名不法人員,均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警方告誡市民,所謂12月21日世界末日來臨純屬子虛烏有,不要信謠,更不能傳謠。據《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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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佈謠言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