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記者許茹)未來一個月,成都將爲首批300輛救護車安裝類似於“電子眼”的行車記錄儀,記錄行車途中的影像及聲音,如果遇到惡意擋道的車輛,可將影像作爲處罰證據。
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瞭解到,依據道路交通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救護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對於違反道路交通法的行爲,在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交警將依法嚴格處罰,“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違法行爲,將被處以100~150元罰款、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