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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育生
王雲五與胡適,按年齡應屬同輩人,但他們最初相識之時,王雲五卻是胡適的老師,所以他們一生的交往,始終是亦師亦友的關系。
王雲五生於1888年,比胡適大3歲。1906年,他在中國新公學教書,這個時候,胡適轉到中國新公學,成為王雲五的學生。胡適後來回憶說,那時受王雲五的影響很大,他教英文注重文法上的分析,也讓自己『喜歡分析文法的結構,尤其喜歡拿中國文法來做比較』。胡適離開中國公學後,與王雲五來往較多,關系很好。王雲五非常關心胡適,知道他擇友不善,曾勸他遷居。他還推薦胡適到華童公學去教書,並勸他多翻譯。胡適確實也照老師的話做了,後來勤奮學習,一年之後經過考試,終於到美國留學去了。
1917年9月,胡適回國任北京大學文科教授,並積極提倡新文化運動,在社會上產生了很大影響。商務印書館的編譯所長高夢旦,自覺個人能力有限,又不通外語,就有了推舉胡適以自代的打算。胡適認為商務固然重要,但自己要想乾一番事業,現在還不能辭北大而去商務,所以幾次婉轉地謝絕了他。後來高夢旦改變了注意,希望他在這年暑假,作為商務的客人能到上海玩玩,幫助他們出出主意。胡適被他的真誠所感動,答應了他的這個要求。
從7月中旬開始,胡適到上海待了近兩個月。他會見了商務的大小領導以後,與高夢旦做了一次長談,纔弄明白了此行的目的,一是讓他推薦一個能擔當編譯所的人選,二是幫助商務拿出一個改良編譯所的計劃書。
這時候的王雲五,正在上海一家不大的公民書局做編輯,編輯一套《公民叢書》。胡適知道後,就拜訪了他的老師,頭一次見面,兩個人就談了四個多小時。他了解到,在過去的十年中,王雲五讀書很多,知識很淵博,尤其精通英文。胡適知道了王雲五在中國公學教書時的一件『傻事』:他從商務西書店買了一部共35巨冊的《大英百科全書》,在三年內,幾乎每天翻書二三個小時,除按順序閱讀外,還分類作了系統的閱讀。他還了解到,王雲五曾為官而廉潔奉公,個人道德修養也很好。經過與王雲五交談以後,胡適感覺到他的老師應該是編譯所最合適的人選。
8月中旬,胡適先把這個想法告訴了高夢旦,然後纔給王雲五說了。高夢旦十分信任胡適,因此對胡適推薦王雲五自然是十分喜悅的。經胡適介紹,王雲五到商務印書館參觀,並與高夢旦交換了意見。事後,高夢旦向商務印書館領導力主推薦王雲五。8月底,商務領導張元濟正式請王雲五到館中,就他到編譯所之事相互談了條件,王雲五正式答應了他們的請求。對此,胡適非常滿意,他說:『雲五的學問道德都比我好,他的辦事能力更是我全沒有的。我舉他代我,很可以對商務諸君的好意了。』王雲五主持編譯所以及後來擔任總經理時期,按照他的既重『學問』又重『管理』的思路,創造了自張元濟之後,商務印書館在出版方面又一輝煌時期。
抗戰以後,王雲五以社會賢達人士的身份開始參政,仕途一路飛黃騰達。後來去了臺灣,官至行政院副院長。在胡適人生的最後四年中,他去臺灣做了中研院院長,又與王雲五有了較多的聯系。其中較大的一件事,就是『沈志明案件』。
1959年2月底,臺北警備總司令部以『叛亂罪』,逮捕了啟明書局董事沈志明及其妻應文蟬(書局總理),拘押了十二天,既不釋放,也不許家屬探問;他們的律師呈請調閱案卷,亦不作復。胡適認為此種做法有違於『憲法』,給時任行政院院長陳誠和副院長王雲五寫信,對所謂『叛亂罪』進行辯解。他認為香港啟明書店十年前出版斯諾的《中國之紅星》,怎能歸罪於遠在臺北的啟明書店?至於他們出版馮沅君二十年前的《中國文學史》,其中提到『無產階級文學』,怎能『在今日認為「叛亂」罪的證據』?他特別提出,軍法機關不應乾預書籍和文藝之事。過了三天,胡適專門派人給王雲五送去一些學者教授為此事鳴不平的信件與電報,同時他還給王雲五寫信說,這是『一件最可以損害國家令譽的大案子』,他甚至說,『如需要保人,我很願意保他們』。經過胡適如此打抱不平,王雲五在官場做了力所能及的活動,此案總算有了結果。
胡適去世後,王雲五從臺北急奔南港,一見老友遺體,百感交集,失聲痛哭。胡適逝世一周年紀念日,由中國公學同學會捐贈,在胡適墓前豎立了一尊銅像,與胡適一生亦師亦友的王雲五主持了銅像揭幕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