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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郭宏鵬黃輝通訊員樊偉富2011年4月18日,溫定華在誠信竹業廠工作時左眼嚴重受傷,先後進行了四次手術治療,誠信竹業廠支付了全部醫藥費用。今年6月6日,溫定華經鑒定為六級傷殘。隨後,溫定華申請工傷認定,仲裁委以溫定華超過一年的申請時效為由沒有受理溫定華的申請。為此,溫定華向法院起訴希望獲得工傷待遇。
近日,江西省銅鼓縣人民法院一審判令誠信竹業廠給付溫定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共計7.7萬餘元。
法官表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申請工傷認定對單位而言是一種義務,對職工而言則是一種權利。職工有權不申請工傷認定,但並不因此免除單位負擔工傷賠償的責任。在工傷職工主張工傷待遇的訴訟請求下,最終只能由用人單位另行賠付受傷職工應當享受工傷待遇的各項費用。據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