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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電未來一個月,成都將爲首批300輛救護車安裝類似於“電子眼”的行車記錄儀,記錄行車途中的影像及聲音,如果遇到惡意擋道的車輛,可將影像作爲處罰證據。
據瞭解,首批300臺120救護車的行車記錄儀,將分發到全市76家醫院,覆蓋20個區(市)縣,包括各部省級單位以及區縣級醫院。此外,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將根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規定》,進一步細化對這300臺受贈行車記錄儀的操作方式,加強具體管理,進一步保障這條綠色生命通道的暢通。
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瞭解到,依據道路交通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救護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對於違反道路交通法的行爲,在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交警將依法嚴格處罰,“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違法行爲,將被處以100—150元罰款、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