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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2月15日電14日,由美國扁桃仁假冒大杏仁引發的一起公益訴訟在深圳羅湖區人民法院開庭。此次法庭答辯中,被告沃爾瑪代理律師否認其銷售的“鹽焗帶殼杏仁”和“鹽焗杏仁”屬於扁桃仁,堅持認爲是杏仁。
原美國加州杏仁商會(Almond Board of California)上週在北京宣佈,在中國市場銷售的“美國大杏仁”(Almonds)更名爲“巴旦木”,並稱“該組織今後在市場營銷、宣傳等資料上將使用這一名稱”。
然而,對於中國消費者來說,“美國大杏仁”改了名兒是否就可以將自己的過去一筆勾銷?或者說,利用虛假名稱獲取利潤能否通過“改名換姓”方式逃避追責?
假冒杏仁,誰在獲利?
早在2007年9月,我國林業部門就針對容易引起歧義的“巴旦杏”(扁桃仁俗稱)名稱問題組織專家進行了研究和論證,結論是將扁桃仁的俗稱“巴旦杏”更名爲“巴旦木”,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行業標準》進行了公佈,2008年5月1日實施。
今年3月14日,農業部發布的《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明確要求,一個農業植物品種只能使用一個名稱。該法規今年4月15日起施行。
與此同時,衛生部發布的《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於今年4月20日正式實施。該法規明確要求,不應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和符號,誤導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
儘管法律法規寫得很明白,但是使用“美國大杏仁”這一虛假名稱的當事人,對其“去僞存真”問題一直遮遮掩掩,試圖混淆視聽。
例如,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不久前在一份正式文件中稱,“反對Almond中文譯名改爲扁桃仁,這是對中國消費者的嚴重誤導”,並稱“全國80%的企業反對更名”。
該商會文件還表示,美國加州杏仁商會已會同美農業部、駐華使館農業處等就Almond中文譯名問題進行過會晤,各方均認爲Almond中文名稱應保持“美國大杏仁”不變等。
一些經濟和法律界人士指出,長期以來,使用“美國大杏仁”這一虛假名稱,導致了中國消費者“誤認誤購”,當事人獲取了巨大的商業利益,如今既不認錯也不道歉,反而藉口詞典翻譯問題進行搪塞,這樣做是無法交代過去的。
中國堅果炒貨專業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分析,“美國扁桃仁”以“大杏仁”名義進入中國市場以來,銷量逐年增加。保守的計算,1975年-1980年,增幅爲10%;1985年-2000年,增幅爲20%;2000年-2005年,增幅爲80%;2005年-2012年,增幅爲100%。
根據美國方面提供的“Almond”有關數據,近年來,美國扁桃仁(即所謂大杏仁)總產量大約100萬噸,其中出口到中國市場佔10%-12%。
另據統計,在我國零售市場上,新疆出產的扁桃仁(巴旦木)最高價格爲每公斤50元,最低價格爲30元;而以大杏仁名義售賣的美國扁桃仁最高價格爲每公斤120元,最低價格爲90元。
根據有關方面提供的數據,北京科技大學理學院統計系教授、國際統計學會會員王見定計算髮現,僅2006年到2011年,中國消費者因爲美國扁桃仁假冒大杏仁在中國銷售,至少多花費了185億多元(以2011年價格爲基準),其中大部分被中國經銷商獲取,還有一部分被美國經銷商獲取。